2019年-关于缓解出租车"充电难"的建议
信息提供日期 : 2019-12-03 15:31来源 : 福田区发展和改革局
建议内容
一、现状:
根据深圳市政府发布的《2018年“深圳蓝”可持续行动计划》,我市2018年年底要基本实现巡游出租车的纯电动化,从新闻报道看来,这一目标基本已经完成。推进公共运输系统电动化,可以更好地防治大气污染、培育新能源产业,市民出行也免收燃油附加费,因而受到了大家的欢迎与支持。
据统计,目前深圳全市已经投入运营的纯电动出租车将近两万辆(搜狐新闻:截至12月25日,已下地运营的纯电动出租车19564辆,占深圳市巡游车总量的92.82%,尚有914辆电动出租车待充电桩配套后逐步下地营运),其中福田区作为中心成熟城区,公共出行的需求和压力会更大,出租车司机对充电便利性的需求更突出。通过在“车轮电动”APP上了解到的数据,目前福田区充电桩除了桩位少、布点分散、电费收取不一,还存在停车费高的问题,80%受访电动出租车司机认为每天3-4小时的充电耗时影响了日常营运。
二、理由:
在大家一致赞同及努力推动纯电动出租车推广的同时,我们也应该转换角度,多考虑从事出租车营运行业本身的利益。客观上来讲,充电需要花时间,意味着跑营运的时间就会缩短,司机的收入也会相应下降。2018年5月,深圳曾发生部分地区充电站出现停电情况,严重影响了出租车的充电及营运,不少司机在各种网络平台发泄负面情绪,不利于和谐稳定社会建设。
三、建议:
为了破解这一困局,结合福田区情况,虽然额外占地建专门的充电停车场可行性不大,但考虑到我区公园、商业停车场较多,部分停车场配备了较多的充电桩(同时建议市政公园停车场全部配备充电桩),在工作日非高峰期常常处在闲置状态,建议区交委能够予以协调,给予出租车充电期间减免停车费补贴,如首小时免费,或给符合资质电动车司机每月给予减免停车费票券,同时通过部门协调统一充电价位,把充电桩数量、空置情况等利用官方APP进行统整,以便出租车司机更加安心、自主营运。
建议答复
深福发改函〔2019〕677号
福田区发展和改革局关于深圳市福田区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代表建议第20190134号的答复函
韦小冰,陈洁,陈利群,陈仁武,丁长义,方成群,黄金城,刘茜莹,杨露,杨勤,余海蓉,张珂,周建明,周晓梅代表:
各位代表提出的《关于缓解出租车“充电难”的建议》收悉,感谢对福田区纯电动出租车应用推广工作的关注,经认真研究,现答复如下:
福田区认真贯彻落实市政府关于实施“深圳蓝”行动计划、进一步推进新能源汽车应用推广的战略部署,在市发改委的指导下,多措并举缓解出租车在我区“充电难”的局面。
一、全力挖潜推动出租车专用充电设施建设
福田区属高度建成区,土地资源紧缺,选址建设大规模集中式快充桩项目难度极大。2018年经过多方协调和努力争取。
二、充分利用市政公园资源建设充电设施
我区近年来已利用市政公园资源较为丰富的优势,开展新能源汽车充电设施建设。目前辖区内的莲花山公园、笔架山公园、深圳中心公园、园博园等市政公园已建成充电站十多个,均对外开放运营。目前还在推动香蜜公园、红树林公园等停车场建设出租车充电设施(共108个快充桩),近期通电运营后,可为出租车司机充电提供便利的选择。
三、严格落实充电停车及服务费等优惠政策
福田区严格执行相关政策,由政府定价管理的公共公益性停车场为新能源汽车提供充电服务时每天两小时的免费停车优惠政策,同时辖区宜停车车位对新能源车辆实施每天首小时免费的优惠政策。
对于各位代表提出的统一充电服务价格问题,经咨询市管部门,说明如下:根据《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新能源汽车产业创新发展的意见》(粤府〔2018〕46号)及《深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调整我市电动汽车充电服务费的通知》(深发改〔2018〕785号)的规定,自2018年7月1日起,我市电动汽车充电服务费最高限价调整为0.80元/千瓦时。我市巡游电动出租车充电价格由电价和充电服务费两部分构成,电价由政府定价,充电服务费在政府最高限价内由充电设施运营企业根据自身经营状况和市场需求情况自主定价。目前的价格形成机制符合让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的精神,也符合我市不同运营主体不同地域运营成本存在差异的事实情况。
四、全市统一建设充电设施运营管理平台
据了解,市主管部门已部署由深圳巴士集团打造全市统一充电设施运营管理平台,该平台设计功能包括智能寻桩、实时监控、预约充电、一键导航等智能化管理。后续我区出租车快充桩将全部接入该平台进行统一管理,可为司机提供更智能化和人性化的充电服务。
下一步我们将按照市里的统一部署,综合考虑出租车充电实际需求等因素,继续完善充电设施布局,提升充电设施信息化管理水平,进一步满足纯电动出租车的充电需求。
感谢您对福田发展的关注和支持!
福田区发展和改革局
2019年5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