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区部门网站 > 区发展和改革局 > 通知公告

关于举行《福田区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PPP)管理办法及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听证会的公告

信息提供日期 : 2020-09-22 16:44来源 : 福田区发展和改革局

  为贯彻落实国家、市、区级相关政策法规,提升公共服务供给质量和效率,拓宽融资渠道,激发社会投资活力,同时进一步规范福田区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PPP)项目操作流程,推动深化福田区投融资体制改革,我局对到期的《福田区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项目实施办法 (试行)》(福府办规〔2017〕6号)进行修订,形成《福田区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PPP)管理办法及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管理办法》)。

  根据《广东省重大行政决策听证规定》《深圳市行政听证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福田区发展和改革局拟对《管理办法》举行听证会,广泛听取社会各界意见和建议。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听证组织机构

  深圳市福田区发展和改革局

  二、听证目的

  全面收集公众意见,听取公众诉求,提高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政策普及率及关注度,为后续广泛有效推行PPP打下基础。

  三、听证内容

  本次听证会主要针对《管理办法》中公众关心的问题进行听证。听证主要内容:

  1.听证陈述人介绍《管理办法》的背景、编制过程和主要内容;

  2.听证参加人对听证事项发表意见和建议;

  3.听证陈述人对听证参加人的建议和意见作出回应。

  四、听证参加人及产生方式

  本次听证会拟遴选8名听证参加人,以上人员自愿报名产生,报名参加听证会的人员应当说明对听证事项的基本意见。申请人数超过预定听证参加人数量的,由福田区发展和改革局抽签产生。

  五、报名条件和要求

  1.关心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PPP)政策的应用和发展,具有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听证会。

  2.以个人名义报名的,需提供本人身份信息(包括姓名、性别、年龄、身份证号码,确定为正式听证代表时需提供原件进行核对);以单位名义报名的,须提供单位注册信息(确定为正式听证代表时需持单位介绍信和参加人员的身份证原件核对)。

  3.听证参加人应当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对本次听证事项提出有建设性的意见和建议。

  六、听证会时间及地点

  时间:2020年10月23日(星期五)上午9:30-11:30。

  地点:福田区福民路123号福田区委机关大楼1420会议室   联系人:胡尊龙    联系电话:82918333-1460

  七、报名时间和方式

  1.报名时间: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9月28日(星期一)17:00截止。

  2.报名方式:登录福田政府在线网站下载并填写好《听证会报名表》(附件1),将报名表和身份证明扫描件发送至报名邮箱fgjzdb@szft.gov.cn。

  特此公告。

  附件:1.听证参加人员报名表

            2.《福田区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PPP)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

            3.《福田区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PPP)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

            4.《福田区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PPP)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起草说明

  深圳市福田区发展和改革局

  2020年9月22日

  


分享到: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
粤ICP备12001664号网站标识码:4403040003 粤公网安备 44030402002541号 区政府行政执法投诉邮箱:ftfzb2017@szft.gov.cn 区政府及各行政执法部门行政执法监督投诉举报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