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田区支持企业债券“直通车”机制 若干措施》政策解读
信息提供日期 : 2018-04-09 00:00来源 : 区发展和改革局
一、起草《福田区支持企业债券“直通车”机制若干措施》(以下简称《措施》)背景是什么?
答:1.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落实国家关于金融服务实体经济的方针措施,利用好国务院授予我区的企业债券“直通车”机制优惠政策;
2.我区目前储备了一批优质的拟发债项目,均为新兴产业,对于市、区经济转型具有重要推动作用。
二、《措施》的目的是什么?
答:促进我区债券市场发展,为企业直接融资开辟一条便捷的渠道。
三、《措施》的依据是什么?
答:《措施》是根据《深圳市战略性新兴产业和未来产业发展专项资金扶持计划操作规程(修订)》、《深圳市福田区支持金融业发展若干措施》《深圳市福田区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制定。
四、《措施》主要内容是什么?
答:《措施》在现行产业政策中增设支持企业债券发行的专项扶持政策,包括扩大适用范围、增设区财政贴息支持政策、按项目所在地分档支持、发行费用支持等。
五、《措施》申请主体应符合什么条件才能申请?如何申请?
答:《措施》适用于经备案并成功发行企业债券的辖区企业。具体为:发债企业的商事注册登记地、税务征管、统计关系在我区,同时承诺在享受本《措施》支持期间不迁出福田;通过“企业债券直通车”机制成功发行企业债券;发债项目属于《深圳市福田区现代产业体系中长期发展规划》重点发展产业;发债企业承诺在项目建设期和项目建成后三年内,每年向主管部门报告项目建设和运营情况。
企业在满足《措施》条件后,向区发改局申请支持,由区发改局组织实施,支持资金从区产业发展专项资金中列支。
六、《措施》有什么注意事项?
答:1.《措施》规定企业债券发行人出现违反企业债券相关法律法规、债券违约等情形,区政府保留对支持资金的追索权;
2.《措施》与《深圳市战略性新兴产业和未来产业发展专项资金扶持计划有关企业债券贴息支持和《深圳市福田区支持金融业发展若干措施》第十二条“债券融资支持”不同时适用;
3.《措施》对同一企业的支持原则上不超过该企业上一年度在福田区的经济贡献。
原文件:福田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福田区支持企业债券“直通车”机制若干措施》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