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区部门网站 > 区发展和改革局 > 政策法规

深圳市财政委员会深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转发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公布取消和免征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通知

信息提供日期 : 2013-01-11 00:00来源 :

 见附件,深财资【2012】38号

分享到: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
粤ICP备12001664号网站标识码:4403040003 粤公网安备 44030402002541号 区政府行政执法投诉邮箱:ftfzb2017@szft.gov.cn 区政府及各行政执法部门行政执法监督投诉举报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