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福田区全面推进循环经济发展工作方案》的通知
信息提供日期 : 2010-11-04 00:00来源 :
福发〔2006〕5号
关于印发《福田区全面推进循环经济发展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街道办事处、区直各处以上单位:
现将《福田区全面推进循环经济发展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中共深圳市 福 田 区 委
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政府
2006年6月20日
福田区全面推进循环经济发展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深圳市《关于全面推进循环经济发展的决定》文件精神,加快自主创新和推动我区循环经济发展,落实我区“1+3”辖区经济架构建设,推动“大经济、大文化、大环境、大服务”四大发展战略的实施,特制定本方案。
一、 指导思想和战略目标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我区“十一五”总体发展规划确定的经济社会发展目标和任务,切实转变经济增长方式,以“减量化、再利用、资源化”为原则,以“低能耗、低排放、高效率”为特征,以“政府推动、企业主体、公众参与”为模式,形成福田特色的循环经济发展体系,推进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中心城区的建设,促进经济、社会、环境的协调可持续发展。
以全面建设“和谐福田、效益福田、生态福田”为目标,到2010年,初步确立循环经济发展运行机制和支撑体系。万元GDP建设用地比2005年下降20%;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率≥98%;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保持100%;建成区绿化覆盖率≥45%;人均绿地面积≥16平方米;环保投入占GDP比重≥2.5%;列入政府采购目录的绿色产品要占50%以上。到2020年,循环经济发展各项指标位于全市前列,辖区居民生态和环保意识全面提升,城区生态文化体系得以确立,经济、社会和生态建设实现良性循环,生态景观优美、人与环境和谐相处的现代化、国际化、循环型生态城区的建设目标率先实现。
二、 主要任务和具体措施
(一) 政府主导和政策扶持方面
1、加大发展循环经济资金扶持力度。出台《福田区关于发展循环经济资金扶持暂行办法》,优先安排使用区有关经济发展专项资金,重点对循环经济产品进行研发、生产、投资等的企业、循环经济技术创新和改造项目、生态园区(产业集聚基地、孵化器)、生态社区建设进行扶持;表彰和奖励辖区对发展循环经济有突出成绩或贡献的单位、组织和个人。进一步发挥好政府投资对社会投资的引导作用,引导各类金融机构对有利于促进循环经济发展的重点项目给予贷款支持。
2、建立自主创新体制和机制。贯彻落实《福田区委区政府关于营造自主创新环境、努力建设创新型城区的决定》(福发[2006]1号),将循环经济纳入重点发展的自主创新型产业,享受相关的优惠政策。
3、发展循环经济项目纳入政府投资的重点领域。政府投资项目要把循环经济列入重要的考核内容,并在投资政策上给予适当倾斜。每年政府投资项目计划要安排专项资金对发展循环经济项目予以扶持。充分发挥福田区产业技术进步资金作用,重点扶持节能、环保等技术创新、技术改造与产业化发展项目,向清洁生产、节能降耗、环境保护及提高资源利用效率等项目倾斜。
4、规范政府投资、企业投资项目的审核程序。政府投资项目在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和初步设计中必须编写循环经济相关内容。政府投资项目应当在技术和经济许可的范围内,优先采用符合循环经济要求的设计方案、工艺、材料和技术设备。规范完善社会投资项目核准、备案办法以及项目评审制度。在计划立项审核中,明确新建和改扩建项目必须按照循环经济发展要求编写可行性研究报告。制订循环经济评审的标准体系,对新、扩建的项目、旧改、园区实行核准和备案前进行生态和环保专业评审,严格限制建设资源利用率低、污染物产生量大的项目,禁止建设高消耗、高排放、高污染的项目。
5、加大循环经济相关人才的引进和培养。营造有利于循环经济发展的人才环境,对辖区企事业单位引进具有循环经济管理经验和专业技术的中高级人才,给予优先安排,同时在住房、子女就学等方面给予适当照顾。在调干和招调工入户指标上,重点引进循环经济领域懂管理和技术的专业人才,为我区推进循环经济的发展提供智力支撑。
6、建立和完善区政府与发展循环经济相关的企事业单位对话沟通机制。建立区领导与企业定期对话沟通机制,定期到循环经济企事业单位调研,及时解决发展循环经济的实际困难。
7、建立循环经济发展专家咨询制度。在福田区决策专家咨询委员会下设循环经济发展专家小组,与有关中介组织、行业协会开展合作,加强对循环经济发展的战略性研究,加大相关重大课题和政策的研究力度,为科学研究和制定符合我区实际的循环经济发展战略、重大决策和实施方案提供专业的咨询意见。
(二) 产业引导和科技支撑方面
8、加快产业结构调整和优化产业布局。辖区“1+3”经济架构符合循环经济的发展方向,要以总部经济为龙头,大力发展电子信息、软件、生物医药、新能源等高新技术产业;引导高新技术产业的总部、研发、营销、服务等高附加值、低消耗、低排放、低污染的产业环节在福田聚集;商贸、金融、文化、会展等现代服务业要走高端化道路。
9、抓紧出台鼓励循环经济发展的产业导向和相关配套政策。重点引进和发展资源再生产业和环保产业,扶持发展废弃物综合回收再利用、资源化和无害化处理等产业,鼓励辖区各类企业加快用高新技术和先进适用技术改造传统产业和传统工艺。
10、逐步建立产业退出机制。严格执行产业准入和工业用地控制标准,限制高耗能、高耗水、高污染产业发展。编制强制淘汰和强制技术改造的工艺及产品目录、禁止生产和销售的一次性产品目录、可再生或再生利用的废弃物目录等。
11、抓紧组织编制循环经济发展“十一五”规划、区生态保护和建设规划和科学技术发展规划。对我区当前编制的“十一五”总体规划和专项规划、年度计划,要进一步体现发展循环经济的理念和要求,并将发展循环经济的目标、任务、政策、措施等作为规划的重要组成部分。尽快组织编制我区循环经济“十一五”专项规划和生态示范区规划,明确中长期循环经济的发展方向、主要任务、重点项目和支持措施。
12、建立科学的循环经济评价指标体系。建立健全适应循环经济发展的评价指标体系,规范相关统计和核算制度,并把循环经济主要考核指标逐步纳入区绩效考核体系,建立相应的行政责任追究机制,形成落实科学发展观、发展循环经济的长效机制。
13、支持企业开展循环经济技术的自主研发和引进、消化、吸收、创新。支持企业参与循环经济有关技术标准的制定,支持企业知识产权的申请、维护和产业化。实施企业工程技术研发中心资助计划,重点支持上述领域具有竞争优势的企业迅速发展,形成新的产业增长点。
14、建立专业孵化器。培育资源再生企业和环保企业,建设循环经济公共技术平台,发挥专业人才、行业组织的作用,为循环经济发展提供技术支撑和专业化服务。
15、积极配合市政府建立发展循环经济的信息系统和技术咨询服务体系。在福田信息在线开辟发展循环经济专栏,做好与全市循环经济发展信息化平台的链接,整合区各职能部门的信息数据,动态提供有关循环经济技术、管理和政策等方面的信息,推动环境友好技术和循环经济技术成果的转化及运用,为循环经济的发展提供信息与技术支持。
16、开展大型公共建筑节能活动。新建建筑执行节能设计标准,既有建筑加强节能管理和改造。督促辖区宾馆酒店、写字楼、大型商场和医院等大型公共建筑设定中央空调的节能运行温度在26℃,减少空调的电力消耗。积极引导辖区内安装中央空调的各类企业实施空调系统的技术改造,广泛推广使用环保冷媒,减少对大气的污染。
(三) 宣传舆论和消费倡导方面
17、向全区人民发出“三大”倡议。发出《“每天节约一点能源”倡议书》,让全区人民充分认识能源短缺的现实性,倡导每人每天节约一滴水、一度电等,培养节约能源意识。发出《“告别一次性消费品”倡议书》,让居民充分认识一次性用品的危害,在商场推行不用一次性塑料袋购物,在酒楼不用一次性筷子,培养居民环保意识。发出《“每月少开一天车”倡议书》,让市民充分认识大气污染的危害,倡议有车一族每月少开一天车,选择其它交通工具或步行上班,爱护深圳的蓝天。
18、利用多种媒体开设循环经济宣传专栏。通过制作电视、电台专题节目,播放公益广告,开辟报刊、网站专栏,营造全区大力开展循环经济发展的氛围。广泛报道全区各种循环经济的活动和成果,深入报道在循环经济建设中作出突出贡献的个人、单位和企业。《福田信息》和“福田政府网”增设循环经济专题,交流各部门开展循环经济建设的好思路、好做法。积极鼓励与支持社会组织和民间团体参与促进循环经济发展的各项活动,推动循环经济事业的良性发展。
19、开展多种层次的循环经济知识培训。将循环经济知识纳入干部培训计划,近期机关、学校要组织干部和教师参加培训班学习,普及循环经济知识。辖区企业服务中心要举办循环经济技术培训班,免费为辖区企业提供节能、减耗、清洁生产等方面的专题培训,推动企业发展循环经济。
20、开展青少年“六个一”循环经济知识教育活动。今年举办一次以“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为主题的科技节、一次演讲比赛、一次循环经济征文、一次小发明竞赛、一次环保夏令营,编写一本环保教材,提高青少年的环境保护和节能意识,培养中小学生良好的日常生活习惯。继续在全区范围内开展绿色学校创建工作,在“十一五”内全区100%中小学校创建成为市级以上“绿色学校”。
21、开展创建“绿色旅游饭店”活动。组织全区宾馆饭店参加创建活动,使节能降耗成为有组织、有标准、有经营理念和整体形象的洁净生产行动。通过实施绿色经营、绿色服务、倡导绿色消费,使用环保、节能产品,实施节能技术更新,增强企业竞争能力,提升宾馆饭店绿色环保形象。
22、开展创建资源节约型机关活动。制定《福田区机关绿色办公暂行规定》,作为创建文明机关的重要内容。成立“绿色办公督导组”,巡查空调温度、水电设备等有无浪费现象。推行政府绿色采购,办公用品应该符合国家的绿色认证标准要求。加强公务用车的管理,降低油耗,在每年的“深圳绿色行动日”,所有机关工作人员一律步行或搭乘公共交通工具上下班。开展机关节约减废活动,尽量节约一张纸、一支笔、一度电、一滴水、一粒粮食、一次性纸杯等 ,减少电脑、空调的电能损耗。
三、 今年启动循环经济九大工程
(一) 生态社区建设工程
充分发挥下沙社区的生态示范作用,加快全区生态社区建设步伐,按照国家生态社区的标准,结合我区实际,首先在15个股份合作公司和区属7个住宅小区开展生态社区创建工作,然后在全区范围内全面推广,努力实现社区“八化”,即规划布局合理化,工程质量标准化,建筑材料环保化,能源消耗清洁化,资源利用循环化,环境建设生态化,公众参与制度化,消费行为绿色化。在我区已建、在建和即将开工的住宅小区增设节能功能,听泉居项目采用新材料、新工艺、新技术、新设备,在福田区乃至深圳市建筑行业节能方面起到示范作用。(牵头单位:环保局)
(二) 红岭中学(高中部)生态校园工程
按照循环经济理念,通过集约化设计,将各类教育建筑、体育建筑、生活建筑进行高度归类整合,达到节约用地和建造成本的目的。从建筑体型、空间、防热、日照、采光、通风等方面节能要求出发,设计校园的教学楼、宿舍、住宅及阳光停车场。利用太阳能供热,使用节能灯具,采用环保型材料等。力争将红岭中学(高中部)建设成为生态示范学校。(牵头单位:建工局)
(三) 产业园区生态升级工程
充分发挥产业集聚和生态效应,推动上沙科技园、皇冠工业区、田面设计之都、福田燃机电厂的升级改造,推进应用绿色生态节能和环保技术的应用,大力提升产业的资源综合利用水平,天安、泰然科技产业园区的规划、新建和改造,推广应用绿色、节能和环保技术,大力提升产业的资源综合利用水平。(牵头单位:科技局)
(四) 河流生态治理工程
按期完成凤塘河和皇岗河清淤工程,抓紧开展凤塘河河口生态恢复工作;配合市有关部门开展福田河、新洲河水环境综合整治工程,减轻河流污染,生态环境状况得到明显改观。(牵头单位:环保局)
(五) 福田科技广场生态示范工程
在建中的福田科技广场等政府投资建设项目要按照节水、节能、节材、节地和资源综合利用来设计和建造,力争把福田科技广场建成循环经济技术应用示范大厦。(牵头单位:建工局)
(六) 政府电子政务工程
把全区信息化和电子政务建设的重心转移到信息资源整合和建立,以及应用系统的建设层面。在政府采购过程中,应用网上电子采购系统。在社区信息化、政府重点业务信息化、重点数据资源整合和建立、全区业务系统主机服务器的集中托管、全区数据中心建设等方面取得新的进展,使全区的信息化和电子政务的建设、管理应用更趋完善。尽量节约资源,提高工作效率,推动办公无纸化。(牵头单位:计划局)
(七) 政府绿色采购工程
修改完善《福田区政府采购条例》,建立绿色采购制度,编制绿色产品和政府绿色采购目录,纳入绿色采购目录的产品在招投标中享受优惠政策,体现政府采购中倡导的循环经济导向。(牵头单位:采购中心)
(八) 宾馆饭店节能环保改造工程
在全区范围内的宾馆饭店推广四川大厦的节能改造经验,根据实际情况给予一定比例的政府补贴,鼓励经营企业对电梯、空调、锅炉等耗能大、易产生污染的设备进行技术升级改造,体现循环经济的经营思路。(牵头单位:经贸局)
(九) 区属市政公共设施生态改造工程
继续推进社区小公园、环保型公厕和垃圾站等政府投资项目的建设,确保有关项目顺利实施,市政公共设施要充分体现以人为本,促进循环经济发展的主题和要求。区属市政休闲绿地及生态主题公园等安装使用太阳能、风能为能源的路灯、庭院灯等环保节能产品,逐步提高辖区可再生清洁能源的利用率。全区现有文化长廊、科普画廊和社区宣传栏照明逐步改造为太阳能供电。建设太阳能应用、雨水集蓄利用等主题科普设施。(牵头单位:城管办)
四、 组织领导和保障措施
(一) 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职责分工
成立区发展循环经济领导小组,下设发展循环经济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发展计划局,负责我区推动循环经济的各项工作。各部门一把手要亲自抓,每项工作都有责任领导和具体责任人,做到层层有责任,逐级抓落实,确保领导到位、措施到位、资金到位、责任到位、协调到位。
(二) 建立监督、检查和考核机制
区委区政府办公室(督查室)要定期跟踪检查发展循环经济工作的进度情况。监察局负责对相关政府职能部门履行职责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工作不力的责令整改;审计局要对循环经济项目资金的使用开展专项绩效审计。
(三) 建立公众和舆论参与制度
对涉及循环经济发展的重大决策和开发建设项目,实行公示和听证制度,广泛听取各方面意见。定期邀请区人大、区政协对发展循环经济工作进行监督和视察,同时积极发挥新闻舆论的监督作用。
(四) 制定工作方案,确保工作落实
各单位、各部门根据本方案,结合本单位、本部门的职责范畴和工作实际,制定相应的工作方案,于2006年6月30日之前报送区发展循环经济办公室。
主题词:循环经济△ 方案 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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抄送: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区有关领导,辖区各有关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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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福田区委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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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年6月20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