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转发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废止《关于我省价格认证机构收费问题的通知》的通知
信息提供日期 : 2016-12-08 00:00来源 : 福田政府在线
各区发展和改革局、新区发展和财政局:
现将《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废止“关于我省价格认证机构收费问题的通知”的通知》(粤发改价格〔2016〕770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特此通知。
深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6年12月7日
转载来源:广东省人民政府网站
转载时间:2016-12-08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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