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田区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市场化代建管理办法》政策解读
信息提供日期 : 2020-06-30 17:06来源 : 深圳市福田区发展和改革局
一、制订《福田区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市场化代建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新代建办法》)的背景是什么?
答:2017年6月福田区政府出台《福田区政府投资建设项目代建制管理办法(试行)》(福府办规〔2017〕4号),在全国率先创新推出全过程市场化代建制度体系。经过两年半的实践,福田区政府提出了优化代建制度体系的工作部署,要根据摸索出的经验进一步优化制度,将福田代建制的招牌擦得更亮。随着《新代建办法》的出台,福田代建制正式进入“2.0”时代。
二、《新代建办法》总体框架是什么?
答:《办法》共四个章节、两个附件,包括“总则”“组织实施”“职责分工”“附则”“福田区代建项目实施流程”“福田区代建项目监督管理要点”。相较原来的《福田区政府投资建设项目代建制管理办法(试行)》的框架(六个章节39条),内容重点更突出、表述逻辑更清晰。
三、《新代建办法》在代建项目实施流程有什么优化?
答:《新代建办法》给代建项目实施流程“打补丁”,给代建企业设立更清晰的“路标指引”,主要措施有:
(一)规范代建项目发起程序。拟委托代建的项目应从区委区政府决策同意建设的项目中产生,由项目委托方编制代建方案报区发展改革局审核后,报分管区领导批准后开始执行。
(二)新增代建项目退出机制。在代建企业履约评价“不合格”、同一事项超过两次整改不到位等情况下,项目委托方可以提出解除代建合同。同时,《新代建办法》还明确了代建企业退出时扣除履约保函、解除代建合同和制订过渡方案的具体操作流程,最大程度保护政府企业双方利益。
四、《新代建办法》在代建项目激励机制有什么创新?
答:代建企业一直非常关心代建项目的激励机制,为此《新代建办法》完善了代建项目多元激励机制,最大限度发挥代建单位的主观能动性,主要措施有:
(一)明确保证最大工程费用(GMP)激励机制中的奖励金计提比例,为代建管理费的10%,给予代建企业明确操作指引。
(二)新增标杆项目评选机制。代建企业在福田区承担的代建项目获得国家级、省级和市级建筑工程奖项的,报区政府审定后可对代建企业及其团队、个人进行荣誉表彰,将奖励落实到个人,使激励效果最大化。
(三)下调代建企业需提供的履约保函。《新代建办法》规定的履约保函额度从项目总概算的10%下调到代建管理费的100%,以此减轻代建企业成本负担。
五、《新代建办法》对代建双方主体责任定位有什么优化?
答:《新代建办法》重新厘清和强化了代建双方主体责任定位,减少推诿扯皮。
项目委托方的主要职责包括协调相关政府部门加快办理项目相关报批报建手续,监督项目的招投标管理、合同管理、成本管理、建设进度管理以及现场变更,通过工程例会、现场巡查核对代建企业首席责任人及其他主要专业责任人的配备和履职情况,督促代建企业履职尽责。
代建企业的主要职责包括负责代建项目的全过程管理工作,办理项目相关报批报建手续和组织编制相关技术文件,组织材料设备采购和工程施工的招标,组织工程竣工验收和申报项目结决算。
六、《新代建办法》在加强代建项目监管方面有什么优化?
答:为最大程度保证代建企业履职到位,减少制度执行过程中出现偏差,《新代建办法》加强了对代建企业的监管力度。《新代建办法》新增“福田区代建项目监督管理要点”一个章节,增加了十三个方面的约束性条款。在建设程序监督方面,若代建企业存在未经批准擅自开工、未按图施工、工程进度严重拖延等情节严重的行为,可三年内禁止其从事福田区政府投资项目代建工作。在接受社会监督方面,代建企业应认真做好公示公告工作,当正式动工时在项目现场设立社会监督公告牌,公示内容包括项目名称、建设规模、投资规模、代建单位、相关负责人和联系方式等。在风险管理方面,代建项目实行风险管理制度。代建企业应对照“风险预警清单”建立项目风险管控体系,落实好项目进度和质量预警机制。项目委托方应定期开展履约风险核查,发现预期风险及时向代建单位发出预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