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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田区政府投资项目后评价管理办法》及配套文件政策解读

信息提供日期 : 2021-01-06 10:40来源 : 深圳市福田区发展和改革局

  《福田区政府投资项目后评价管理办法》及配套文件政策解读

  一、为什么要出台《福田区政府投资项目后评价管理办法》及配套文件(以下简称“主办法+配套文件”)

  答:随着福田区政府投资项目规模逐渐扩大,建设运营模式也趋于多样化,现行的《福田区政府投资项目后评价管理暂行办法》《福田区政府投资项目后评价实施细则》等制度在实施过程中存在与实际情况不相适应的地方,迫切需要修订和调整。此外,深圳市发展改革委于2018年出台了《深圳市政府投资项目后评价管理办法》(深发改〔2018〕2号),福田区亟需根据市相关文件作相应调整,以更好贴合我市政府投资管理办法。同时,为进一步提升项目后评价工作规范化管理水平,有必要编制《福田区政府投资项目后评价项目单位参评指南(试行)》,推动我区政府投资项目后评价工作。

  二、“主办法+配套文件包括哪些内容

  答:“主办法+配套文件”包括《福田区政府投资项目后评价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福田区政府投资项目后评价实施机构操作指引》(以下简称《操作指引》)、《福田区政府投资项目后评价项目单位参评指南(试行)》(以下简称《参评指南》)。

  《管理办法》是后评价工作开展的政策依据,对政府投资项目后评价的含义、方式、职责分工、工作程序、成果应用和管理监督等予以明确;《操作指引》是指导后评价实施机构开展后评价工作的文件,明确规定项目后评价工作开展的依据和具体方法等;《参评指南》是项目单位、建设单位、使用(运营)单位等了解项目后评价工作主要内容和评价要点的文件,指导项目单位对政府投资项目进行有效管理,并配合项目后评价实施机构高质、高效开展政府投资项目后评价的各项工作。

  三、“主办法+配套文件有什么亮点和创新点

  答:以《管理办法》为核心的“主办法+配套文件”作为一套完整的政府投资项目后评价制度体系,涵括系统完备的管理制度、科学规范的评价体系、运行有效的实施机制,对后评价的职责分工、工作程序、成果应用及监督管理等作出明确的规定,能够更好地指导第三方机构和项目单位开展后评价工作,建立了科学、严谨、可操作的政府投资项目“闭环”管理新模式。其亮点和创新点具体包括:

  (一)进一步明确政府投资项目后评价的含义和评价方式

  修订后的《管理办法》进一步明确政府投资项目后评价的含义和方式,强调选择“已通过项目验收并投入使用或运营一定时间的政府投资项目”进行后评价;评价方式为“可选择针对项目建设或运行的某类问题、某一阶段进行专项评价,也可选择对同类型或相互关联的多个项目进行综合评价”。

  (二)明确纳入后评价工作范围及重点项目领域

  《管理办法》增加“原则上凡属政府投资项目均应纳入后评价工作范围”。即原则上所有政府投资项目竣工验收并使用或运营一定时间后,都需对其开展后评价工作,了解项目投资决策、建设管理、项目效益等效果。同时,明确列入后评价年度工作计划的九大重点领域。

  (三)明确规定项目单位撰写总结报告时间和内容

  项目单位应在项目竣工验收并投入使用或运营半年后一年内按要求编写项目总结报告并报送至区发改局。同时,对项目总结报告内容做了规定,包括项目概况、实施过程概述、效益和可持续性分析、主要经验教训及相关建议。

  (四)增加成果应用方式

  包括规范政府投资行为、优化项目管理等方面。对于项目后评价过程中发现的问题,项目单位需认真落实整改措施,并报送区发改局备案。对后评价评分等级为A的项目,进行典型案例示范推广;评分等级为D的项目,报区政府对项目单位在一定范围内予以通报。

  (五)规范后评价工作操作规则

  《操作指引》和《参评指南》是对后评价管理办法的补充,为后评价工作顺利开展提供更清晰的“工作指引”。《操作指引》规范了项目后评价的原则、行为准则、依据、内容、方法、工作程序等内容,指导第三方机构科学、有序地开展后评价工作。《参评指南》从项目单位的角度出发,对后评价各阶段关键节点需要配合开展的工作内容、工作质量及需提交的资料进行了梳理和明确。通过加深项目单位对项目后评价工作的理解,指导项目单位高质高效配合后评价工作开展,进一步提升项目后评价工作规范化管理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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