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田区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废止《福田区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市场化代建单位预选库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
信息提供日期 : 2021-12-01 17:03来源 : 福田区发展和改革局
各有关单位:
为规范我区政府投资项目代建单位预选库管理,我局于2020年1月20日印发《福田区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市场化代建单位预选库管理实施细则》(深福发改〔2020〕54号)。
根据《深圳经济特区优化营商环境条例》要求,今后不得设立预选供应商名录。现决定废止《福田区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市场化代建单位预选库管理实施细则》(深福发改〔2020〕54号),即日起停止执行。
根据《关于启用福田区2019-2021年度政府投资项目代建单位预选库的通知》(深福发改〔2019〕546号),福田区2019-2021年度政府投资项目代建单位预选库于2021年11月20日到期停用。原预选库内代建单位所承担代建项目尚未实施完成的,按照政府投资相关管理规定和合同约定执行,请代建项目委托单位履行监管职责。代建单位存在不按合同履约或履约不到位的,按照合同处理。此后实施代建项目应依法按程序开展代建单位招标工作。
特此通知。
福田区发展和改革局
2021年1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