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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娱乐场所选址有什么规定?

信息提供日期 : 2018-03-08 11:30来源 : 福田公安分局

  问:请问娱乐场所选址有什么规定?

  答:根据《娱乐场所管理办法》(文化部令第55号)第6条、《广东省文化厅关于贯彻执行<娱乐场所管理办法>的通知》(粤文市〔2013〕204号第二大点,娱乐场所不得设立在下列地点:a)房屋规划、设计、使用用途中含有住宅;b)博物馆、图书馆和被核定为文物保护单位的建筑物内;c)居民住宅区;d)教育法规定的中小学校周围(中小学周围200米范围内不得设立娱乐场所);e)依照《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及实施细则规定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医院周围;f)各级中国共产党中央委员会及其所属各工作部门、各级人民代表大会机关、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所属各工作部门、各级政治协商会议机关、各级人民法院、检察院机关、各级民主党派机关周围;g)车站、机场等人群密集的场所;h)建筑物地下一层以下(不含地下一层);i)与危险化学品仓库毗连的区域,与危险化学品仓库的距离必须符合《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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