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居住证需符合什么条件?
信息提供日期 : 2017-06-30 00:00来源 : 区公安分局
问:办理居住证需符合什么条件?
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在我市申领居住证:
(1)同时符合以下两项条件:1.在特区有合法稳定居所。非深户籍人员自办理居住登记之日起至申领居住证之日止,连续居住满十二个月的,视为有合法稳定居所; 2.在特区有合法稳定职业。非深户籍人员自办理居住登记之日起至申领居住证之日止,在特区参加社会保险连续满十二个月或者申领居住证之日前二年内累计满十八个月的,视为有合法稳定职业。
(2)符合特区人才引进规定,且依照《深圳经济特区居住证条例》在特区办理了居住登记。
(3)正在特区接受全日制中高等学历(职业)教育,且依照《深圳经济特区居住证条例》在特区办理了居住登记。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