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区部门网站 > 区公安分局 > 常见问题

居住证制度实施后原暂住证持有人的权益如何保护?

信息提供日期 : 2015-09-12 00:00来源 : 市公安局

  问题:居住证制度实施后原暂住证持有人的权益如何保护?
  解答:在《深圳市居住证暂行办法》实施前已依法申领暂住证的,在暂住证有效期内可继续使用,并享有原暂住证规定的相应权益。

分享到: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
粤ICP备12001664号网站标识码:4403040003 粤公网安备 44030402002541号 区政府行政执法投诉邮箱:ftfzb2017@szft.gov.cn 区政府及各行政执法部门行政执法监督投诉举报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