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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成立的分公司申请刻制公章、财务章、负责人私章、发票专用章等印章,需要准备哪些资料,办理备案流程是怎样的

信息提供日期 : 2015-05-18 00:00来源 : 区公安分局

  问:新成立的分公司申请刻制公章、财务章、负责人私章、发票专用章等印章,需要准备哪些资料,办理备案流程是怎样的,请解惑,非常感谢! 

  答:新成立的分公司(注册地址在福田区的)首次申请刻制印章,请经办人持本人身份证明及以下材料到公安分局办理:1、刻章申请(总公司加盖公章);2、总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总公司加盖公章);3、总公司法人代表身份证明复印件(总公司加盖公章);4、分公司负责人身份证明原件;5、分公司营业执照原件;6、总公司出具的法人授权委托书。如果总公司也在福田区,加带总公司的刻章登记卡。 

  单位首次申请刻制印章,一般先申请公章、财务章,发票章要在取得《税务登记证》后再向公安机关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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