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区部门网站 > 区公安分局 > 工作动态

我为群众办实事 | 电单车电池不翼而飞?香蜜湖派出所抓获盗窃嫌疑人

信息提供日期 : 2021-09-15 10:27来源 : 深圳市公安局福田分局

  一外卖小哥因嫌弃自己的电单车电池充电慢,又不想自掏腰包更换,于是就将别人的电单车电池盗取自用。近日,深圳市公安局福田分局香蜜湖派出所将这位盗窃嫌疑人孟某抓捕归案。

  日前,市民张先生下班后骑着电单车回家,到达后就将电单车停放在住所附近的公交站。第二天张先生上班想要骑电单车时,发现车尾储物处的车锁被撬开,放在里面的电池不见了,于是他立即拨打电话到香蜜湖派出所报警。

  接报后,民警根据张先生提供的信息,立即展开调查,通过查看停放电单车周边的公共视频,迅速锁定了嫌疑人孟某,掌握到孟某的落脚点后,成功在孟某的出租屋将其抓获,并缴获被盗的电池。

我为群众办实事 | 电单车电池不翼而飞?香蜜湖派出所抓获盗窃嫌疑人

  香蜜湖派出所抓获嫌疑人孟某

  据民警调查发现,孟某是一名外卖员,一天晚上下班回家时,路过某公交站,发现旁边停放着一辆电单车,于是心生贪念,撬开电单车储物处的锁,将放在里面的电池盗取自用。

  事后,民警立即联系张先生到派出所领走已找回的电单车电池。待张先生到达所里,经核实无误,民警将电池归还给张先生。

  经审讯,嫌疑人孟某对其盗窃的违法行为供认不讳,现已被福田警方依法行政拘留。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为群众排忧解难,办好每一件小事,是每一名警察的责任。”民警蔡世珍表示。

  福田警方温馨提示:市民朋友尽量把电单车停放在有人看管或有公共视频的区域,离开时要将电单车及车座储物处锁好,同时也可以加装远程警报装置以加强防范。如遇被盗,请立即拨打110报警。

分享到: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
粤ICP备12001664号网站标识码:4403040003 粤公网安备 44030402002541号 区政府行政执法投诉邮箱:ftfzb2017@szft.gov.cn 区政府及各行政执法部门行政执法监督投诉举报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