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无犯罪记录证明办理指南
信息提供日期 : 2025-07-10 17:03来源 : 福田公安分局
无犯罪记录证明办理操作指引来啦!
一申请途径
(一)网上可通过以下渠道进行申请:
1、粤省事APP或微信小程序
办理路径:下载并登录“粤省事”APP或微信小程序搜索“粤省事”,选择“户政(治安)”→“其他服务”→“无犯罪记录证明”→阅读“无犯罪记录证明须知”并选择“开始办理”→登录“开始人脸识别验证”→“填写信息”→“上传材料”→“确认申请信息”→“确认提交”
2、广东政务服务网(www.gdzwfw.gov.cn)
办理路径:浏览器打开广东政务服务网→搜索“无犯罪记录证明”→选择“深圳市”→点击“在线办理”→扫“粤省事”葵花码
3、深圳公安微信公众号
办理路径:关注“深圳公安”微信公众号,选择“政务服务”→“刑警业务”→“无犯罪记录证明”→扫“粤省事”葵花码
(二)现场可以通过各区公安分局窗口申请:
1、深圳户籍人员向户籍所在地公安分局申请办理。
2、原深圳户籍(限已移居国、境外)人员向原户籍所在地公安分局申请办理。
3、在深就读的国内学生向就读学校所属公安分局申请办理。
4、非深圳户籍人员向居住证最后一次续签地所属公安分局申请办理。
5、港澳台居民向居住证签发公安分局申请办理。
6、外国人向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局申请办理。
二办理时限
公安机关应当在受理申请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办结,需要调查核实情况的,可延长至15个工作日。
三领取方式
1、发送至个人电子邮箱。
2、邮政速递:支持全国邮寄,广东省内18元/件,国内广东省外20元/件。
3、现场领取。
四申请相关材料
1、深户凭居民身份证(或户口簿)。
2、原深户(限已移居国、境外)凭户口注销证明和其他有效身份证件。
3、非深户凭居民身份证(或户口簿)和居住证。
4、在深就读的国内学生凭居民身份证(或户口簿)和在读证明。
5、港澳台居民凭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和港澳台居民居住证。
6、外国人(在中国境内居留180天(含)以上)凭有效身份证明(护照、永久居留证件)和境外人员临时住宿登记。
五网上申办受理单位选择
外国人、台湾居民暂不能网上办理
1、本市户籍人员,选择户籍所在地公安分局受理。
2、暂住人员,选择居住证最后一次续签地所属公安分局受理。
3、在校学生,选择学校所在地所属公安分局受理。
4、港澳人员,选择居住证签发公安分局受理。
六代办说明
1、无犯罪记录证明一般由本人提出申请办理。
2、特殊情况需要代办的,可以委托他人到现场办理,需提供双方的有效证件、委托书及辅助材料,以上证件都需要提供原件。
如有疑问
请在工作日工作时间
拨打受理单位咨询电话
您可以选择
“粤省事”APP或微信小程序
“深圳公安”公众号
“广东政务服务网”
任一渠道办理无犯罪记录证明业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