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公安局福田分局办理行政案件适用快速办理程序的实施细则(试行)》听证会公告
信息提供日期 : 2019-06-06 18:11来源 : 深圳市公安局福田分局
《深圳市公安局福田分局办理行政案件适用快速办理程序的实施细则(试行)》听证会公告
根据《广东省重大行政决策听证规定》、《深圳市行政听证办法》有关规定,我局拟对《深圳市公安局福田分局办理行政案件适用快速办理程序的实施细则(试行)》举行听证会,广泛听取社会各界意见和建议。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听证机构
深圳市公安局福田分局
二、听证内容
《深圳市公安局福田分局办理行政案件适用快速办理程序的实施细则(试行)》
三、听证参加人的申请与确定
(一)深圳市内具有相关利益关系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申请参加听证会,也可推选代表参加,成为听证参加人。
(二)听证参加人的申请方式和条件,申请人可采用电话、电子邮件的方式提出,申请时应如实表明自己的姓名、年龄、文化程度、工作单位、联系方式,经我局确认后为有效申请。
四、申请截止日期:2019年6月30日
五、听证会时间:2019年7月23日
六、听证会地点:深圳市公安局福田分局412会议室
七、听证会须知
(一)申请参加听证的公民须年满十八周岁。听证申请人经我局审核合格后获得参加资格。
(二)听证参加人应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对本次听证事项的科学性和合理性等提出意见和建议。
(三)听证参加人应遵守听证会规则,服从听证主持人的安排。
(四)参加听证会的人员应当遵守会场纪律,不得大声喧哗、随意走动或者其他有影响听证会正常召开的行为。未经听证机构同意,不得录音录像。
八、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深圳市公安局福田分局410办公室
联系人:马警官 联系电话:84461113
邮箱: ga@szft.gov.cn
特此公告。
深圳市公安局福田分局
2019年6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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