避难层的管理标准
信息提供日期 : 2015-12-16 14:44来源 : 区公安分局
1、通往避难层一楼大堂应设置各楼层的分布图,分布图上以不同颜色字体注明避难层的位置。
2、通往避难层一楼大堂宣传或公告栏内应对避难层的功能、作用以及消防法律法规进行宣传。
3、避难层应按照消防设施的标准管理严禁占用。
4、通往避难层的楼梯间墙壁应为彩色(黄或绿)墙体,墙面设置醒目的引导指示标志;通往避难层的楼梯间通道地面以彩色刷涂(黄或绿)引导指示。
5、避难层内地面通往各安全出口方向应以彩色(黄或绿)刷涂,并以醒目的彩色指示标志标注。
6、避难层内不同方位的墙壁上悬挂醒目“避难层”下方“严禁占用”字样的提示,并在墙壁的不同方位挂有一定数量的逃生面具。
7、避难层内主墙面设置避难层功能、作用、“四个能力”以及逃生知识等功能介绍。
8、对本单位的管理员以及普通员工进行有关消防安全知识的培训。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