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案件适用快速办理程序的实施细则》听证报告
信息提供日期 : 2019-11-28 11:59来源 : 深圳市公安局福田分局
为切实推进行政案件快速办理工作,有效提升我局行政执法效率,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结合我局公安执法工作实际,我局于2019年11月25日对《行政案件适用快速办理程序的实施细则(试行)》举行了听证会,现报告如下:
1 《行政案件适用快速办理程序的实施细则(试行)》的制定背景:行政案件数量巨大,警力投入多,为了促进繁简分流,及时有效化解矛盾纠纷,节约有限警力,将有限的执法资源投向更重大、复杂的案件,2019年1月1日公安部发布了修改后的《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其中在第六章中增加一节作为第二节,专门规定了有关行政案件快速办理的内容。但《程序规定》针对快速办理只作了原则性规定,没有出台操作细则指导办案民警具体办理,各地需要根据实际情况制定相关实施细则。
2 《行政案件适用快速办理程序的实施细则(试行)》的主要内容:快速办理的适用范围、启动流程、证据固定形式、审核审批等几方面进行了细化,附件中根据常见案件类型,设计了格式询问笔录模板 、自书材料模板、录音录像文字说明模板、违法嫌疑人到案及离开时间确认书、通知被传唤人家属确认书、口头履行处罚前告知的情况。
3 听证代表发言:对《行政案件适用快速办理程序的实施细则(试行)》调查取证的客观性,以及从轻的处理结果都明确了解,认为现在的实施细则更简化,赞成适用该实施细则,没有其他意见 。
深圳市公安局福田分局
2019年11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