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田公安分局关于福田区七届人大七次会议第20210123号建议的答复函
信息提供日期 : 2021-12-03 10:38来源 : 深圳市公安局福田分局
尊敬的乔茵委员:
您所提出的“关于规范人脸识别数据管理的建议”(JY 20210123),福田公安分局为主办单位。对于您所提建议,我分局领导高度重视,立即组织相关部门认真办理、专题研究,现将我分局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人脸识别数据管理现状
目前,深圳市公共区域人脸系统的“建设、维护、管理、应用”均由深圳市公安局统一牵头负责。相关的人脸数据统一存储在深圳公安内网,数据环境高密、安全、可靠。所有数据的查询、应用均需要报批深圳市公安局统一审核通过。
二、人脸识别数据管理下一步工作
目前,各企业、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开展的非公共区域人脸系统的建设、应用和管理,公安机关尚无抓手进行监管,人脸识别数据存在公共安全隐患。
下一步,深圳市拟颁发《深圳经济特区公共安全视频图像信息系统管理条例》,该条例规定了公安机关是公共安全视频图像信息系统的主管部门,负责公共安全视频图像信息系统的统筹规划和监督管理。进一步明确各部门职责,公安机关即可依据该条例,对未经过审批擅自安装数据采集设备或擅自应用人脸识别数据等危害数据公共安全的行为依法进行处罚、设备拆除及数据销毁。
以上工作情况我分局已经向市公安局对口单位视频警察支队报告,视频警察支队也正积极同相关部门沟通该项工作。
十分感谢您对福田公安工作的关心,欢迎您对我们的工作多提宝贵意见,也希望今后继续得到你们更多的关注和支持。
深圳市公安局福田分局
2021年6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