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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福田公安分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信息提供日期 : 2019-03-22 10:30来源 : 深圳市公安局福田分局

  引言

  本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要求,由深圳市公安局福田分局编制的2018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全文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咨询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改进情况和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福田政府在线网站https://www.szft.gov.cn上可下载本报告的电子版。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联系:深圳市公安局福田分局指挥处公共关系室(电话:84461770)。

  一、概述

  根据《条例》要求,我分局成立了政务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由分局分管业务工作局领导任组长,指挥处处长为副组长,分局内设机构和直属单位分管政务公开工作的领导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指挥处分管副处长任主任,各单位分管政务公开工作的民警为小组成员。工作小组负责政务公开信息的统筹、管理、检查、考核,《深圳政府在线》、《福田政府在线》等网站信息发布、统计。截至2018年底,我分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运行正常,政府信息公开咨询、申请以及答复工作均正常开展。

  2018年,我分局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要是通过深圳政府在线、深圳市公安局网站、福田政府在线、新闻媒体和互联网网站,分局微博、微信等新媒体发布信息,以及民警深入社区、学校等公共场所进行宣传。分局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使辖区市民对公安工作有了进一步的了解,市民的安全感、治安满意度在全市名列前茅,警民关系更加融洽。

  二、政府信息公开情况

  (一)公开情况

  2018年,福田公安分局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围绕中心工作,通过多种途径增加市民对公安工作的了解和支持,让更多的市民了解公安、支持公安、参与治安,为确保福田中心区的社会稳定、经济繁荣发挥了积极的作用。一年来,福田分局借助报纸、影视、电台等传统媒体的地域优势和固定受众,加强与传统中央、省市级主流媒体合作力度。2018年公开政务信息7282条(次),通过传统媒体主动公开政府信息3952条(次),其中报纸、电视共发布2230篇(次),深圳市公安局门户网站公开68条,福田政府在线网站公开425条;通过“福田警察”政务微博和“福田警察”微信公众号共发布信息1262条(次);依申请公开信息19件,全部依法按时回复,电子化率达100%;通过自媒体接受群众投诉咨询3278条。

  (二)公开形式

  为方便市民了解公安机关打击犯罪、维护社会稳定和为人民服务的情况,公安分局通过所有能利用的平台和渠道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网站方面包括深圳政府在线、深圳市公安局门户网站、福田政府在线和部分社会网站,以及分局政务微博“福田警察”、“福田警察”公众微信号等公安分局微博群、微信群;同时通过政府信息公开大厅、政府信息公开栏、信息查阅点、电子屏幕、便民手册、服务指南、公告、通告、档案馆文件信息查阅中心等市民办事窗口的平台;通过新闻发布会、报纸、广播、电视等媒体、警察开放日等形式进行公开,收到良好的效果。

  1、通过深圳政府在线、深圳市公安局门户网站、福田政府在线等互联网站及融媒体公开相关信息。

  2018年,深圳市公安局福田分局充分发挥深圳政府在线、深圳公安局门户网站、福田政府在线等政府网站作为信息公开和联系市民的桥梁作用。分局的主要工作、重大活动以及与市民生活相关的各类信息,均及时、准确的通过政府网站和新闻媒体向外公开。市民通过政府在线的咨询平台进行咨询,分局均在规定时限制内及时给予回复。2018年,福田公安分局共在深圳市公安局门户网站68条,“福田政府在线”发布信息425条,通过自媒体接受群众投诉咨询3278条,全部予以按时回复。

  融媒体已经成为公安政务信息公开的重要平台。深圳市公安局福田分局政务微博“福田警察”和“福田警察”微信公众号共推送信息1262条(次),“头条号”、“企鹅号”等同步推送,其中四分之三为原创作品,多次被公安部官微和“police”等公安大V转载。2018年分局通过“福田警察”微信公众号和深圳都市报推出“福田警色”“我为福田平安代言”个人系列,展示100位分局不同岗位的优秀民警。台风“山竹”是近30年来登陆深圳最强的台风,分局一线民警奋战在抗击台风的第一线,保畅通、保安全,“福田警察”双微以“抗台风,福田警察在现场”为话题,以基层一线救援素材为依托,全媒体展现分局民警逆风而上、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的职业精神。2018年,深圳优秀政务新媒体评选活动中,“福田警察”微信公众号、官方微博分别获得“年度最受欢迎政务新媒体”、“年度深圳十大最具传播力政务微博”;在南方都市报深圳新媒体内容创创作者大会上,“福田警察”微信公众号获“2018年优质政务公号”,在“深圳大件事黄金24小时”半年榜政务危机排名红榜系列,分局快速处置应对多宗舆情事件。分局在涉警舆情处置中毫不躲闪的态度赢得媒体和社会各界的一致好评。

  2、传统媒体与现代媒体相结合,对分局中心工作进行了全方位的报道。

  2018年,深圳市公安局福田分局借助报纸、影视、电台等传统媒体的地域优势和固定受众,加强与传统中央、省、市级主流媒体合作力度。结合全年中心工作,全年共组织新闻发布、通气会、组织媒体记者随警作战179次;在各级新闻媒体上发稿3952篇,其中中央级媒体、省级936篇,市级3016篇,进一步扩大宣传辐射效果和社会影响力,提升了队伍凝聚力和战斗士气,树立了警队良好形象。2018年7月10日,《人民公安报》刊登“精耕智慧田、喜结平安果”,介绍分局运用大数据打造智慧警务助力社会治安新格局。在特殊节点,精心选材,自主创意策划选材。在三八妇女节推出《新时代新征途,福田女警心能量》;劳动节和青年节制作“劳动最美”系列海报,推出《传承—不忘初心》专题报道;八一建军节推出《当橄榄绿变成警察蓝、忠诚本色永不褪》和《昔日军营献青春、今朝警队保平安》,介绍复退军人在警队中永葆忠诚本色、服务人民的事迹;中秋节、国庆节,围绕“灯光秀”策划推出《辉煌新时代 平安我在岗》专题报道。联合广电集团开展反诈骗宣传,通过邀请知名主持人为福田警队反诈骗代言、开创“暗访式”反诈骗大练兵、拍摄反诈骗还办和公益宣传片、百场反诈电影进社区等方式开展反诈骗宣传,受到市民的好评和收到良好的社会效果。

  3、与市民面对面,增进双方的交流与了解。

  公安机关作为与人民群众联系最紧密的政府部门之一,深圳市公安局福田分局党委倡导全体民警树立公共关系理念,践行“落实岗位职责、做好该做的事,履行社会义务,做好能做大事,真心服务群众,做好身边的事”,将公安机关为人民服务的理念和警察的职业精神很好的结合起来,每一位民警每天都在用实际行动为警队形象添光加彩。

  2018年12月1日10时至16时,福田分局根据市局的统一安排,分局天安派出所分会场和14个派出所同步举行“第十一届深圳警营开放日暨关爱警察”活动日,观摩群众达41000余人次。在天安派出所分局分会场,展示公安装备、便民措施、消防宣传体验、警犬和反恐表演等活动拉近与市民的感情和距离;来自深圳警队刑侦、扫黑攻坚、治安、社区、特警、交警、预审等各个岗位的14名“每日警星”代表,现场激情合唱中国人民警察警歌,并与市民群众进行互动;著名作家李迪、人民公安出版社副总编李国强现场为市民签名赠送《英雄时代——深圳警察故事》,书中介绍了30多个功模人物,采访160余名功模民警及家属,部分内容曾被《人民日报》、《光明日报》及《啄木鸟》等报刊先后节选发表,在全国警界和社会上引起强烈反响。另外各派出所分会场结合自己辖区特点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多彩的宣传活动,全面展示公安工作的方方面面,受到市民的好评和点赞。

  三、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情况。

  2018年,深圳市公安局福田分局分局共收到市民申请公

  开相关信息17人19次。全部通过“福田政府在线”已申请公开系统申请,分局均在法定时限内依法进行回复。

  2018年,深圳市公安局福田分局有1宗,市民对申请公开相关信息回复不满意,向福田区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经福田区人民政府法制办审理,维持分局的回复意见。

  2018年,深圳市公安局福田分局有1宗,市民对申请公开相关信息回复不满意,向深圳市盐田区人民法院申请行政诉讼。经盐田区人民法院审理,做出维持分局回复意见的判决。

  四、2018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2018年,市民向深圳市公安局福田分局提出的依申请公开申请中,大部分是申请刑事案件办理情况的,说明市民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理解和使用范围认知有偏差,同时也说明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时,需要按照公安部下发的《公安机关执法公开规定》及时向市民公布相关案件信息。

  (二)政府信息公开涉及公安机关的所有行政管理工作,需要开展相关工作人员全面提高法律法规和业务水平,深入研究《条例》和相关配套文件;政务公开主管部门要加强对具体办理人员的指导和培训,具体办理人员需要全面提高相关的业务知识和工作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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