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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福田公安分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信息提供日期 : 2010-04-19 00:00来源 : 深圳市公安局福田分局


    引言

本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要求,由深圳市公安局福田分局编制的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全文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依法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公开信息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咨询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问题和其他需要报告的情况。

本局网站上可下载本报告电子版,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联系分局指挥处公共关系室(福田区福民路123号公安分局大楼613室  电话;84461029)。

一、概述

    根据《条例》要求,分局制定了《福田分局政务公开实施方案成立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由第一副局长段廷杰任组长,指挥处长朱卫东任副组长,分局内设机构和直属单位分管政务公开工作的领导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指挥处分管副处长任主任,各单位分管政务公开工作的民警为小组成员。工作小组负责政务公开信息的统筹、管理、检查、考核,《深圳公务员之窗》、《福田政府在线》等网站的信息发布、统计、考核。

截至2009年底,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运行正常,政府信息公开咨询、申请以及答复工作均得到了顺利开展。   

2009年,我局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要是通过福田区政府网站、新闻媒体以及民警深入社区、学校和工厂等公共场所进行宣传。经过分局各单位的共同努力、多种渠道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辖区市民对公安工作有了进一步的了解,市民的安全感得到提升,警民关系更加融洽。

二、政府信息公开情况

(一)公开情况

 本局2009年共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223条,其中电子化率达70%,在主动公开的信息中,行政职责类2条,主要是深圳市公安机关4月1日开始开展的深圳户籍居民办理一签多行和11月1日开展的非深圳户籍居民办理赴港旅游的各项办事指南、办事流程和收费标准、办证的相关事项。业务动态类信息1221条,主要是分局围绕区委中心工作开展“促增长、保就业、维稳定、保平安”各项专项行动。包括“春耕行动”、“狂飙行动”、“迎国庆、保平安”以及“平安鹏程10”等专项行动。福田分局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紧紧围绕中心工作,通过各种途径增加市民对公安工作的了解和支持,让更多的市民了解公安、支持公安、参与治安,为确保福田中心区的社会稳定、经济繁荣发挥了积极的作用。

(二)公开形式

为方便市民了解公安机关打击犯罪、维护社会稳定和为人民服务的情况,分局通过多种形式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包括深圳市政府网站、福田区政府网、政府信息公开大厅、政府信息公开栏、信息查阅点、电子屏幕、便民手册、服务指南、公告、通告、新闻发布会、档案馆文件信息查阅中心、报纸、广播、电视等公开形式的进行公开,收到良好的效果。   

1、通过福田政府网站公开相关信息

分局领导高度重视深圳市政府网站、福田政府在线等政府网站在信息公开和联系市民的桥梁作用。分局的主要工作、重大活动以及与市民相关的各类信息,均及时通过福田政府网站向外公开。同时通过政府在线的咨询平台接受市民的咨询,公安机关均在规定时限制内及时给予回复。2009年,福田公安分局在福田政府在线发布新闻近百条。通过在线平台接受市民咨询1093人次,全部给予答复。另外,分局还设立96897、95000100咨询电话24小时接受市民的咨询,在办证大厅设立咨询专柜、安排专职人员在上班期间接受市民的咨询。

2、通过新闻媒体的正面报道展示公安机关打击犯罪的决心、信心、做法和结果。

2009年,福田公安分局紧紧围绕区委“促增长、保就业、维稳定、保平安”的目标开展了“铁帚壁垒”“春耕”、“掏窝”、“狂飙”“斩手”、“迎国庆保平安”“平安鹏城10”等多次专项行动。分局公共关系室组织中央省市媒体对每一项行动进行了跟踪报道,让市民及时了解公安机关打击犯罪、维护社会稳定的举措和决心。在“迎国庆保平安”专项行动中,分局警灯自行车工程、视频监控和移动视频巡逻车等创新措施在专项行动中发挥了巨大的作用。2009年9月28日,中央电视台新闻频道对分局的工作进行报道。深圳政府网、省公安厅南粤平安网、福田区政府网以及各门户网站进行介绍。

2009年,福田公安分局共在广东省公安厅“南粤平安网”上传稿件300余条。通过中央省市新闻媒体发布稿件千余条。通过新闻媒体公开中,分局在市局宣传处的指导下召开新闻发布会8次,新闻通气会72次,组织记者现场随警采访93次。新闻媒体的正面报道,为树立警队的良好形象起了积极的推动作用。

3、与市民面对面,增进双方的交流与了解

  公安机关作为与人民群众联系最紧密的政府部门,分局领导要求民警树立全警都是警民关系联络员的观念,无论哪个警种、岗位的民警均代表全局两千民警的形象,通过每一个细节维护公安机关的良好形象。无论是巡逻在社区巡逻民警、还是刑侦民警,或者窗口民警,每天都在用实际行动为警队形象添光彩。

与此同时,分局充分利用警民开放日、送法入社区、送安全进校园等活动增加与市民交流和沟通的机会。在09年市局组织的“警民开放日”和12月4日“法制宣传日”、“110宣传日”活动中,福田公安分局上下联动、多方协作,组织派出所公共关系联络员公共场所设立宣传点、法制进校园、安全进社区等活动,提高市民的法治意识和安全防范意识。特别是年底开展的“平安鹏程10”行动中,分局14个派出所每一个派出所均组织4次公共关系进社区的宣传活动,受到市民的肯定和欢迎。

三、分局没有收到有关市民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公开信息的申请。

四、分局各项收费项目均严格依照政府收费的法律规定进行。

2009年4月1日,分局根据省厅和市局的规定开展深圳市民“一年一签多行”,11月1日,开展非深圳户籍居民个人游业务,分局均按照省厅和市局的标准进行公开和执行。除此之外没有涉及需要公开的收费和减免情况。

五、2009年度福田公安分局不存在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诉讼的情况。

六、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问题

2009年福田公安分局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还存在信息迟滞和更新不及时的现象。同时由于人手紧张,在创新公开模式、扩大公开信息数量等方面还有待进一步加强。

2010年,福田公安分局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将继续在区两办和信息中心的指导下,积极向好的兄弟单位学习,力争使此项工作上一个台阶。

 

 

 

 

深圳市公安局福田分局

年三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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