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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库支付中心2012年工作总结及2013年工作计划

信息提供日期 : 2013-01-05 00:00来源 : 福田区政府在线

  区国库支付中心2012年工作总结及2013年工作计划

  今年以来,区国库支付中心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履行国库集中支付和会计集中核算职能,从五个方面拓展支付核算工作新局面。据统计,截至目前核算资金总额93.21亿元,其中核算收入资金48.26亿元,核算支出资金44.95亿元;共完成国库直接支付41832笔,支付金额51.23亿元。

  一、2012年工作总结

  (一)严格落实财务管理制度,提升会计核算监督质量。

  1、执行好制度。严格执行财经纪律,准确把握财务会计制度,认真执行好部门预算,完善财务审核稽核制度,提升制度执行水平。2、规范好程序。抓好财务报销环节,规范支付核算报账程序,固化堵塞报销漏洞措施。3、控制好开支。按纪委的要求严控一般性行政开支,特别是加强对三公经费及餐费的控制,为我区财政资金把好关。

  (二)完善国库支付业务流程,提升国库支付运行效率。

  1、积累国库支付经验。今年,中心进一步总结国库支付工作经验,制定了社区工作站支票管理新制度,规范了支票领用和结算程序,确保了资金安全。 2、控制现金使用。中心严格执行现金管理规定,防范因大额使用现金从而进行套现的风险。3、实现数据自动对接。解决好银行、财政、核算之间的数据自动对接问题,提高国库支付工作的质量和效率。

  (三)完善学习培训机制,提高财务人员的业务能力。

  1、举办街道、社区工作站报账会计业务培训。中心对全区街道办事处及社区工作站报账会计进行了培训,培训内容除支票管理新制度、住房公积金制度外,还包括规范了实际工作中遇见的业务问题。2、举办新入职人员岗前培训。中心针对行政事业单位会计核算业务及系统自身的特点对新入职人员进行岗前培训,以确保新进人员在短时间内掌握必需的技能,较快、较好地胜任本职工作。目前,中心已将岗前培训作为一项长期工作机制来实施。

  (四)加强作风业务廉政建设,提升队伍纪律作风水平。

  1、加强作风建设。规范日常管理,严格纪律作风考核,使支付核算忙而不乱,有条不紊,维护好窗口形象。2、加强廉政建设。认真执行廉政建设的有关规定,杜绝“吃、拿、卡、要、游”和报人情账、关系账现象。3、编制区国库支付中心廉政风险防控手册。做到警钟长鸣,让干部职工时刻保持高度的廉政意识,保持良好的机关作风,保持清正廉洁的支付队伍形象。

  (五)形成领导定期走访机制,提升为核算单位服务水平。

  今年,我中心围绕创建服务型机关做了大量工作,但服务是没有止境的。为进一步提升服务水平,中心领导班子成员和各科室部主动开展调研,定期走访各核算单位,主动为核算单位解决实际困难,力争让和谐上进的机关作风与高效优质的服务新风常驻不衰。目前,中心已形成领导班子成员定期走访机制。

  二、2013年工作计划

  (一)理顺支付核算关系,优化国库支付管理。

  目前我区国库集中支付业务已经覆盖除社区工作站所有预算单位,国库支付比例大幅提升,中心将进一步理顺国库集中支付和会计集中核算的关系,解决好零余额账户对账、集中支付业务会计处理、预算指标核对自动化等具体问题,采取措施促进国库支付制度、业务程序和财务核算制度、业务程序协同配合更加紧密,不断提高对财政资金开支的监管能力。

  (二)创新支付核算监管手段,打造统一支付核算平台。目前,全区会计核算业务已经全面采用新的财务核算软件系统,平稳实现国库支付和会计核算两个系统的互通互联和有效整合。现拟进行系统软件的二期工程建设,正处于可行性分析阶段,力争完成全部业务应用系统建设,利用已建成的信息网络,将系统部署到连通250家纳入核算单位的网络上,实现覆盖财政局、支付中心、250家核算单位的联网应用,建成福田区完整的、一体化的财政资金使用和管理平台。

  (三)编制财务分析更加科学和有针对性,服务单位财务管理工作。

  每季度编制《财务分析专报》,为区委区政府决策提供准确、可靠的依据。每半年编制预算单位财务分析,对资金支出金额较大或异常的单位进行预警,并协助单位查明原因,解决问题。

  (四)完善走访核算单位制度,提升沟通协调实际效果。

  中心领导和各部室将走访核算单位作为一项常态化工作,定期到有关部门、各街道办事处、社区、学校进行走访,及时了解各单位对中心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帮助解决实际问题。同时切换角度来审视中心各项工作,促进支付核算业务质量和各预算单位财务管理水平不断提升。

  三、存在的问题

  依据工作职能新变化,建议对国库支付中心重新定位。2007年3月,区编委正式批复中心转轨为国库支付中心,履行国库集中支付和会计集中核算双重职能。由于国库支付职能属于财政管理范畴,与目前本单位事业编制的定位不协调,难以有效开展工作。建议上级部门依据《公务员法》和深圳市事业单位改革有关文件精神,并参照深圳市财政国库支付中心参公管理编制的性质,将福田区国库支付中心依法划归行政序列,参照公务员管理。

  区国库支付中心

  二〇一二年十一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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