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区部门网站

当事人阻碍执法的,应当承担什么法律责任?

信息提供日期 : 2024-02-18 10:25来源 : 福田区规划土地监察局
2024-06-18

  问:当事人阻碍执法的,应当承担什么法律责任?

  答根据《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农村城市化历史遗留产业类和公共配套类违法建筑的处理办法》第49条,当事人阻碍执法人员执行公务的,由公安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予以处罚,采取暴力、威胁等方式阻碍执法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分享到: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
粤ICP备12001664号网站标识码:4403040003 粤公网安备 44030402002541号 区政府行政执法投诉邮箱:ftfzb2017@szft.gov.cn 区政府及各行政执法部门行政执法监督投诉举报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