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区部门网站

可以在货车内储存燃气瓶吗?

信息提供日期 : 2017-02-22 17:21来源 : 区综合执法局
2024-06-18

  问:可以在货车内储存燃气瓶吗? 

    答:根据《深圳市燃气条例》第三十八条之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利用机动车辆或者其他运输工具作为储存场所定点或者流动销售瓶装燃气,但直接为预约用户提供送气服务的除外。

分享到: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
粤ICP备12001664号网站标识码:4403040003 粤公网安备 44030402002541号 区政府行政执法投诉邮箱:ftfzb2017@szft.gov.cn 区政府及各行政执法部门行政执法监督投诉举报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