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区部门网站

哪些建筑属于深圳市农村城市化历史遗留违法建筑?

信息提供日期 : 2016-09-06 14:34来源 : 区综合执法局
2024-06-18

    问:哪些建筑属于深圳市农村城市化历史遗留违法建筑? 

    答:根据《深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农村城市化历史遗留违法建筑的处理决定》,下列建筑属于深圳市农村城市化历史遗留违法建筑: 

     1、原村民非商品住宅超批准面积的违法建筑;

     219993月5日之前所建的符合《深圳经济特区处理历史遗留违法私房若干规定》和《深圳经济特区处理历史遗留生产经营性违法建筑若干规定(以下简称“两规”)》处理条件,尚未接受处理的违法建筑; 

     31999年3月5日之前所建不符合“两规”处理条件的违法建筑; 

     41999年3月5日之后至20041028日之前所建的各类违法建筑; 

     520041028日之后至200962日之前所建的除经区政府批准复工或者同意建设外的各类违法建筑。 

    (答案提供者:市规划土地监察支队) 

分享到: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
粤ICP备12001664号网站标识码:4403040003 粤公网安备 44030402002541号 区政府行政执法投诉邮箱:ftfzb2017@szft.gov.cn 区政府及各行政执法部门行政执法监督投诉举报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