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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划土地监察问答(七)

信息提供日期 : 2015-08-11 16:53来源 : 区规划土地监察局
2024-06-18

  16.违法建筑物、构筑物、设施内的财产在被拆除时如何处理? 

  答:违法建筑物、构筑物、设施被拆除是,对敷设其上的设备应当一并拆除。室内未搬迁的物品由规划土地监察机构代为搬迁,并交由当事人。所搬出的财物无法交予当事人的,由规划土地监察机构在有关基层组织见证下登记造成并妥善保管,公告当事人认领。三个月后仍无人认领的,按照确认无主财产的法律程序处理。 

   

  17.当我们发现规划土地监察机构在履行其职责时发生违法行为应该怎么办? 

  答: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有权检举、恐高规划土地监察机构在履行规划土地监察职责中的违法行为,有关机关应当依法予以查处,并将处理结果按照规定告知举报人、控告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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