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缓解疫情对外贸企业带来的生产经营困难,我区特制定“同心抗疫十条”“稳企惠民纾困”十条,其中包括跨境运输支持,对上半年内,采用水运、陆运等方式开展跨境运输的企业,对其实际发生的运输、消杀、装卸等费用给予最高100万元的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