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协助、配合收集福田区二手消费电子产品走私行为举报线索的公告
信息提供日期 : 2025-11-11 14:13来源 : 深圳市福田区商务局
为预防和惩治走私行为,增强公众反走私意识,引导群众积极参与反走私综合治理,加强反走私综合治理工作,维护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根据《广东省反走私综合治理条例》的规定,坚决贯彻联合缉私原则,我局协助、配合有关执法部门收集“福田区二手消费电子产品走私行为举报线索”。现就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目的意义
本机制旨在深入贯彻落实打击走私工作的决策部署,坚持“标本兼治、打防结合”的原则,通过广泛发动社会力量,构建群防群治的反走私防线,实现对福田区二手消费电子产业领域走私行为的有效监控和精准打击,遏制走私违法犯罪活动,营造公平、透明、有序的市场环境。
二、举报内容
欢迎社会各界据实举报涉及福田区二手消费电子产品走私及相关违法犯罪行为,主要情形如下:
(一)货源来路不明涉嫌走私的情形
无法提供合法进口证明(如报关单、完税凭证)、正规国内采购凭证或合法来源声明的二手消费电子产品(如手机、平板电脑、笔记本电脑、无人机、摄影设备、智能穿戴设备等)。
批量回收或销售明显超出正常二手市场流通数量,且价格异常低廉,存在重大走私嫌疑的。
通过非设关地、海上偷运、夹藏、伪报品名等方式非法入境的二手电子产品。
(二)存储与集散环节的走私嫌疑行为
在非正规场所(如废弃厂房、仓库、出租屋、偏僻地带)大量堆放、分拣、改装无合法来源证明的二手电子产品。
利用合法经营场所(如维修店、手机店、电子产品市场摊位)作为掩护,大量存储、交易涉嫌走私的二手电子产品。
(三)交易与销售环节的违法违规行为
销售无合法来源、无清晰标识、序列号等信息被恶意篡改或损毁的二手电子产品。
通过网络平台、社交软件、线下市场等渠道,明显低于市场价销售疑似走私的二手电子产品。
将走私的二手电子产品翻新后冒充正品、新品进行销售,或进行非法拼装、改装后销售。
(四)运输与流转环节的异常活动
使用无合法运输凭证的车辆频繁运输大量二手电子产品,且躲避检查或行踪诡秘。
通过化整为零、多人次、小批量等方式异常携带二手电子产品跨区域流动,涉嫌逃避监管。
(五)为走私活动提供便利的行为
为二手电子产品走私提供仓储、运输、资金、包装等便利条件。
明知是走私的二手电子产品,仍予以收购、销售或以其他方式协助转移、处置。
(六)其他涉嫌二手消费电子产品走私的违法犯罪行为或风险线索。
三、举报渠道
举报电话:杨先生0755-82918333-2636,13603088504(工作日:上午9:00-12:00,14:00-18:00)
举报邮箱:yangsen@szft.gov.cn
来信/来访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民路123号区委大楼26楼2609室(邮编:518048)
四、举报要求与权益保障
提倡实名举报,请举报人尽可能提供准确信息,包括真实姓名、联系方式及详实举报内容(包括场所地址、具体违法违规情形、相关证据线索等),我并将及时整合关键信息按照行政部门各自行政职责移送各执法部门。
严禁恶意举报、诬告陷害。同时,我局对举报人信息将严格保密,并依法保护举报人的合法权益。对提供重要线索并经查证属实的,执法部门将根据《广东省反走私综合治理条例》第七条的规定对举报人予以奖励。
希望广大市民朋友积极行动起来,主动举报走私线索,共同维护公平、有序的市场环境,为建设平安福田、法治福田贡献力量。感谢您对福田区反走私工作的支持!
特此公告。
福田区商务局
2025年11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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