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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福田区商务局关于《关于返还福田区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的催告函》的公告

信息提供日期 : 2026-04-28 16:44来源 : 深圳市福田区商务局

深圳市年富实业发展有限公司(下称“你公司”):

  你公司深圳市年富实业发展有限公司于2017年3月1日获得福田区总部企业购置办公用房产业资金支持142.02万元;2017年12月19日获得福田区总部企业购置办公用房支持-结转项目产业资金支持300万元,共计442.02万元产业资金。经查实,你公司购置的办公用房已于2016年6月对外出租,违反了你公司于2016年8月16日和2017年8月25日在申请产业资金支持时作出承诺及相关规范性文件规定。

  此前本单位工作人员采取现场、邮寄方式向你公司尝试送达《关于返还福田区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的催告函》(SWJ2026010号),均无法送达。现依据相关法律及规章有关公告送达的规定,在深圳市福田区商务局门户网站向你公司公告送达《关于返还福田区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的催告函》。请你公司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到本单位领取上述函件,逾期不领取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附件:《关于返还福田区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的催告函》(SWJ2026010号)


        深圳市福田区商务局   

  2026年4月28日      

  (联系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民路123号区委大楼2608;联系电话:0755-82918333-26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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