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区部门网站 > 区商务局 > 通知公告

关于委托专业机构为我局安全生产相关工作提供服务采购需求公告

信息提供日期 : 2022-05-24 11:12来源 : 福田区工业和信息化局

  一、采购项目概况

  根据《福田区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三年行动专题实施方案》等文件要求,我局需建立规范的安全生产标准化运行体系,督促和指导各纳管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及时消除安全隐患,守牢安全底线。为高质量开展该项工作,建议委托具备从事该项工作经验和能力的第三方专业机构为我局提供专业咨询服务,费用不超过50万元。

  二、项目管理和服务要求

  乙方承担我局2022年度安全生产、消防安全,防灾减灾等相关支持工作,包括提供开展常态化安全生产巡查、教育培训和宣传活动,制定纳管行业安全工作指引性文件,并完善相关工作台账等服务。

  三、服务需求

  1、服务期:2022年6月1日-2022年12月31日

  2、服务对象级频次:

  (1)对400家一般经营生产单位,90家大型企业开展一次隐患排查和一次复查,并指导落实隐患整改。(包括工业企业、大型商超、专业市场、餐饮企业再生资源企业等)。配合在重要节假日协助开展安全生产检查,提出整改建议措施。

  (2)组织开展2场安全生产教育主题培训活动、2场应急演练活动,现场设置宣传横幅等宣传材料。

  (3)编制《福田区工业和信息化局管理服务行业安全工作指引》等规范指导文件、编制季度检查报告、年度总结报告。

  3、报价要求:

  (1)本项目服务费采用包干制,应包括服务成本、法定税费和企业的利润。由企业根据采购文件所提供的资料自行测算投标报价;一经中选,报价总价作为中选单位与采购人签定的合同金额,合同期限内不做调整;

  (2)响应人应根据本企业的成本自行决定报价,但不得以低于其企业成本的报价投标;

  (3)响应人的报价不得超过财政预算限额;

  (4)响应人的报价,应是本项目采购范围和采购文件及合同条款上所列的各项内容中所述的全部,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重复,并以响应人最终提出的综合单价或总价为依据;

  (5)除非采购人通过修改采购文件予以更正,否则,响应人应毫无例外地按响应文件所列的清单中项目和数量填报综合单价和合价。响应人未填综合单价或合价的项目,在实施后,将不得以支付,并视作该项费用已包括在其它有价款的综合单价或合价内;

  (6)响应人应先到项目地点踏勘以充分了解项目的位置、情况、道路及任何其它足以影响投标报价的情况,任何因忽视或误解项目情况而导致的索赔或服务期限延长申请将不获批准;

  (7)响应人不得期望通过索赔等方式获取补偿,否则,除可能遭到拒绝外,还可能将被作为不良行为记录在案,并可能影响其以后参加政府采购的项目投标。各响应人在报价时,应充分考虑报价的风险。

  4、付款方式:自双方签订合同之日起,按照合同约定的付款方式支付。

  5、违约责任:福田区工业和信息化局有权随时向服务单位了解工作进度并要求提供相关资料,并在服务结束后验收服务质量。

  6、其他:服务单位有责任和义务对我局提供的所有项目资料进行保密,未经我局允许,不得在委托事项范围之外向任何第三人披露、使用,也不得自行使用。

  7.公告期为2022年5月30日-6月1日

  深圳市福田区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2年5月24日


分享到: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
粤ICP备12001664号网站标识码:4403040003 粤公网安备 44030402002541号 区政府行政执法投诉邮箱:ftfzb2017@szft.gov.cn 区政府及各行政执法部门行政执法监督投诉举报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