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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田区工业和信息化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信息提供日期 : 2024-01-19 14:54来源 : 深圳市福田区工业和信息化局

  一、总体情况

  2023年,福田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系统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一中、二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在省、市、区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坚持以发展为统领,深入推进“十四五”期间政府信息公开相关工作,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提升为民服务水平为目标,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的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建设,积极拓宽政府信息公开的领域和范围。为进一步做好该项工作,我局明确目标,细化任务,落实各项工作牵头科室和责任科室,把政务公开工作纳入全局工作重要日程来抓,主动公开机构职能、政策法规、发展规划、业务及服务、办理程序以及工作动态等信息,做到在规定时间内主动公开相关的政府信息,并纳入目标考核管理,逐级落实责任,主动接受上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监察机关和群众的监督。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时间为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止。

  2023年我局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主要因为我局充分利用信息化手段、宣讲活动和主动上门服务等多渠道全方位及时主动宣传报道,企业和群众对我局承担职能产生的政府信息有更多的信息获取渠道,社会各界对我局认知性已较高,并对我局承担的职能能够快速深入了解。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6

0

7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2.重复申请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3.其他

(七)总计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3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推进有力有序,但仍存在一些不足:一是政策解读以文字为主,吸引力不够,未做到生动易懂。二是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管理水平有待进一步优化,确保信息发布及时、准确、规范。针对存在问题,一是丰富政策公开解读形式,通过图表、音视频或动漫等形式进行解读,多用数据化、流程图呈现政策重点要点。二是优化政务公开平台建设。提升政府网站、政务新媒体运维管理水平,加强政府网站重点领域栏目建设,强化信息梳理分类。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机关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 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未产生信息处理费。

福田区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4年1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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