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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机关大院推行合同能源管理成功打造绿色节能政府

信息提供日期 : 2014-06-24 00:00来源 : 区机关事务局

  (一)完善规章制度,强化人才培养。以《公共机构节能条例》准绳,以“深圳市公共机构‘十二五’节能工作方案”为目标,先后研究制定了“机关办公区中央空调使用管理规定”,“机关办公室节能行为准则”等实用性、可操作性强的规章制度;加大力度培养骨干,组织了2批共280人进行节能工作和公共机构能耗统计的培训,并派出3批10人外出参加国家相关部门开办的培训班。 

  (二)突出工作重点,有序推进项目。去年底,邀请专家组对我区合同能源管理项目进行了深入的调研,总结经验,查找不足,同时,结合深圳市推广应用LED照明产品的要求,研究制定LED节能改造实施办法,在全区范围内,以合同能源管理的模式,全面推广LED产品照明。目前,全区共签订了合同能源管理合同8份,区机关全部办公场所、区公安分局、区法院、区检察院等均已实现EMC模式的能源管理。 

  (三)加大宣传力度,优化管理措施。在区机关大楼等办公场所的电器开关边上粘贴节能的温馨提示,利用广告牌、电梯墙面、社区宣传栏等地方张贴各种宣传单共8500份,全方位推广节能工作,全面提高干部职工的节能意识,创造行为节能的良好氛围;强化能源服务公司、物业管理公司的合作,制订操作规范,建立巡查制度,指定专人对每天节能工作进行巡查,从而基本独绝了长明灯、长流水,打开门窗开空调等能耗浪费现象。自2013年起,区机关大院实行合同能源管理以来,节能率同比增加了6.4%,节能达到105万千瓦时,减排二氧化碳129.05万吨,创造节能效益118万元,节能减排效果显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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