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田区民政局、机关事务管理局扶贫开发“规划到户、责任到人”工作实施方案
信息提供日期 : 2013-01-15 00:00来源 :
遵照省、市、区“规划到户、责任到人”工作部署,福田区民政局、区机关事务管理局挂点和平县东水镇显塘村扶贫“双到”工作,为切实做好显塘村对口帮扶工作,提高贫困村的经济收入和村民的生产、生活水平,早日摆脱贫困,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以贫困村民为帮扶对象,以增加贫困村经济收入、改善生活为重点,以发展村委集体经济和带领村民共同致富为目标。通过加强贫困村基础设施建设,开发主导产业项目,提高贫困人口基本素质,强化村委基层组织建设,增强贫困村民的自我发展能力,早日脱贫致富。
二、基本情况
东水镇位于和平县南部,显塘村位于东水镇南面,毗邻龙川县。显塘村由显塘、成塘、新开、石富、坳背五个自然村组成。全村总面积6.8平方公里,主要由山地构成,其中山地面积4800多亩,耕地面积798亩,其中:水田638亩、旱地160多亩。水田处于山与山之间的谷底部分,呈带状随山谷底延伸,带状水田宽度一般不超出300米。全村的土地上无河流及自然形成或人工开发的山塘、水库等。山地植被除一些人工种植的林木(未成材)外,没有成片、高价值的林、药、茶等植物。耕地基本种植水稻;除少量零散的油茶外没有经济作物生产;养殖业基本空白,除少量自供自给外,农户大部分不养猪、鸡、鸭、鱼。全村全村共有村民336户1772人,其中贫困户128户436人。(2012年11月数据)由于交通不便,自然条件差等原因,经济单一落后,教育、卫生等社会发展滞后。
三、致贫原因
通过进村入户走访,与村两委座谈以及和镇、村负责人的面谈沟通,了解到造成显塘村贫困的原因既有客观因素也有主观因素。
(一)客观因素
显塘村经济社会发展受到客观环境的影响。一是自然制约因素较多。全村山地多田少(水田)且肥力低,水田一般只有选择传统的水稻种植,种植业单一,无其它经济作物生产。二资源不足,经济发展空间小。村里人多耕地少,人均耕地0.4亩,没有原始积累和生产启动资金,没有其他稳定可靠的替代产业,经济收入途径单一,村民增收难度大。三是地理位置条件较差。村远离经济发展中心,带来交通不便、信息不畅通等不利影响,导致经济发展缓慢。
(二)主观因素
显塘村经济社会发展的落后局面与文化观念存在一定的关系。一是文化水平低。村民文化素质较低,劳动力基本处于初中文化水平之下,思想比较传统,对通过科技提升生产力的观念较为薄弱。二是开拓进取意识较弱。有劳动力的本村年青人基本上都外出打工,且收入较少,能带回资金及愿留在村里发展的极少;留在村里的是年老体弱的村民,由于年龄和身体原因,已没有发展的潜力。三是引导带动能力较差。村委干部有任劳任怨为民办事的精神,但由于受资源上的限制且缺乏明确的工作目标和发展思路,无法形成对村里发展有力的指引。
四、目标任务
以解决农民生产、生活困难为帮扶重点,以发展经济、增加收入、脱贫致富为目标,从2009年底开始,用三年时间,通过扎实有效、符合当地实际的帮扶措施,帮助显塘村基本改变贫困面貌,100%被帮扶的有劳动能力贫困户年人均收入达到2500元,村集体经济达到年收入3万元以上。
五、基本原则
1、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原则。扶贫对象和各项工作要体现公平、公正、公开,接受群众监督。
2、先急后缓的原则。在充分调查研究的基础上,优先解决贫困户最关心、最迫切、最困难的问题。
3、可操作性的原则。帮扶项目须在经济上要可行,农户力所能及,帮扶机构能有效监管。
4、统筹兼顾原则。充分协调集体和个人、全局和局部的关系,确保如期实现扶贫开发目标。
5、政策引导为主原则。通过政策引导和扶持,依靠贫困户的自力更生,增强贫困户自我发展的能力。
6、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结合显塘村的实际,采取切实可行的灵活措施。
六、实施步骤
显塘村扶贫开发“规划到户、责任到人”工作,具体分二个阶段推进:
第一阶段:从2009年11月起到2011年底。
1、扶持集体经济。2010年6月底前完成河源市高新区入股手续,解决集体经济收入,实现村委年经济固定收入3万元以上。
2、扶持42户(年人均收入1500元以下)和79户(年人均1500-2500元)贫困户发展种、养业,落实帮扶项目,启动扶贫“双到”工程,实现79户(年人均1500-2500元)贫困户人均收入达2500元以上;42户(年人均收入1500元以下)的贫困户解决种养启动资金,为第二阶段脱贫夯实基础;同时,帮助2户实现危房改建。
第二阶段:2011年初起到2012年。
一是按照扶贫方案的要求,继续抓好第二阶段村集体经济的开发,投入资金发展集体油茶种植业;二是引导和扶持人年均收入1500元以下的42户贫困户继续投入资金,重点发展第二阶段种养业,在2011年4月底前将在第一阶段帮扶集体经济和农户初步实现收入增加的基础上,根据扶贫成效进行分析、总结,优化调整或创新确定这些项目,使帮扶的42贫困户于2011年底100%实现年人均收入达2500元以上。同时,落实5户危房改造项目。2012年底,显塘村实现村集体收入稳定达到13万元/年;全村336户1772人全部实现安全饮水;通往村委会的300人以上自然村村道7.2公里全部实现硬底化;全村具有劳动能力的贫困户,年人均收入全部达到3500元以上;帮扶过程中,完成困难住房户农房改造65户,村容村貌实现“五有”并得到全面提升,全面完成扶贫“双到”工作目标。
七、工作措施
1、组织调研
由两部门各抽调人员组成联合工作组进驻显塘村,在镇村干部的协同下开展入户调查、走访,详细了解扶贫村的有关情况,帮助核对村委上报的贫困户资料。结合显塘村的现状及贫困户的实际情况,组织村委会、村民小组组长参加的专题通报会,专项研究讨论显塘的扶贫开发工作,提出解决办法和工作思路,并重点对贫困户进行分门别类,找出各类贫困户致贫的症结所在,在资金使用办法、帮扶措施等方面提出针对性的解决办法和工作思路。
2、建卡到户,动态监管
为保证每一贫困户都有具体的发展规划和脱贫措施,根据贫困户实际情况,在村委会协助下认真填写统一制发的《帮扶记录卡》,及时将帮扶户的实际情况录入卡内,建立起动态档案和台帐,做到户户有卡,为推进帮扶开发工作提供真实可靠的动态信息。
3、组织实施
按照《扶贫工作方案》的分工,成立福田区民局、区机关事务管理局扶贫“双到”工作领导小组,具体日常工作将由扶贫“双到”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面落实,委派一名干部驻村组织协调,并定期组织工作人员分期分批到扶贫挂点村进行工作对接,了解各时期的工作进展情况,协助村及时帮助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困难,确保各项工作全面地落实。
4、建立责任机制
建立福田区民政局、区机关事务管理局主要领导负总责,各局委派一名副职具体分管此项的工作机制,具体负责组织协调扶贫“双到”工作。责任人将负责督导《方案》的落实情况,组织工作人员每月到扶贫挂点村开展工作,保证128户贫困户帮扶工作全面落实。两个挂扶单位主要领导定期听取扶贫工作汇报,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分管领导要定期或不定期深入挂扶村调查研究,具体指导帮扶工作;帮扶工作人员必须定期走村访户,了解掌握扶贫工作进度。对扶贫工作目标的落实情况要强化考核检查,坚持平时检查与年终考核相结合,及时督促,定期通报,每年终要向区扶贫办书面报告。
5、加强沟通联络
福田区民政局、区机关事务管理局要加强与和平县委、县政府、驻县扶贫工作组以及东水镇党委的联系,争取得到相应的支持;保持与显塘村委的长期联系,建立起镇、村、工作组的三级联系网络和联络员制度,随时掌握扶贫项目的进展情况。
6、阳光帮扶
为确保广大村民的知情权、监督权,涉及扶贫工作的政策、扶贫项目及资金管理,要做到公开、公正、公平,扶贫信息在一定范围内予以公示,广泛征求意见,确保每项扶贫工作成为阳光工程、惠民工程。
附:
显塘村扶贫“双到”工作领导小组名单
组 长:陈亚凯 王 健 民政局 事务局 局长
副组长:黄冬松 民政局副局长
林 帝 机关事务管理局党总支副书记
成 员:范 强 驻村干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