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区部门网站 > 区机关事务管理局 > 机构职能 > 主要职能

福田区机关事务管理局主要职能

信息提供日期 : 2024-11-04 10:41来源 : 福田区机关事务管理局

  区机关事务管理局是承担机关事务管理职能的区政府直属行政事务机构。

  主要职能:

  (一)根据党和国家有关机关行政后勤管理的规定和要求,结合区直机关的实际,研究制定机关事务管理工作的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

  (二)负责区直机关和区城管大厦、福康中心、国防大厦、环水基地、福田花园大厦、深港合作区、国创中心、新洲管理办的事务管理与后勤保障服务工作。

  (三)负责管理区领导的行政经费、接待费以及区机关大院和区国防大厦、城管基地、环水基地、福田花园大厦管理办管理费的开支、预、结算;负责本局和区领导办公室固定资产的管理。

  (四)负责区领导接待工作中的各项后勤保障服务工作。

  (五)负责区领导办公室的管理和日常后勤服务保障工作。

  (六)负责区领导公务用车和区机关后勤服务用车的购置、更新、维修、调配、使用等管理工作。

  (七)负责区领导办公室电话以及区机关办公大楼电话分机的安装、维修、接转等管理工作。

  (八)负责福田会堂及区会议室的日常后勤服务保障管理工作。

  (九)负责区机关大院和区国防大厦、城管基地、环水基地、福田花园大厦管理办办公用房的管理、分配、调整等工作。

  (十)负责区机关大院(不含区公、检、法大楼内)和区国防大厦、城管基地、环水基地、福田花园大厦管理办的安全保卫和消防管理工作。

  (十一)负责区机关大院(不含区公、检、法大楼内)和区国防大厦、城管基地、环水基地、福田花园大厦管理办各项改造、装饰、维修工程项目的申报、监管和预、结算工作。

  (十二)负责区机关大院和区国防大厦、城管基地、环水基地、福田花园大厦管理办水、电、电梯、空调等各种机械设备的维修保养。

  (十三)负责区机关大院(不含区公、检、法大楼内)和区国防大厦、城管基地、环水基地、福田花园大厦管理办的园林绿化、环境卫生等管理工作。

  (十四)负责区香港接待站的管理和深港两地公务用车的使用管理工作。

  (十五)负责区突发事件发生时区指挥机关的后勤保障服务工作。

  (十六)拟定并组织实施区机关后勤体制改革的政策和办法,推动后勤管理科学化、后勤服务社会化。

  (十七)负责区四套班子和区领导交办的各项活动后勤保障服务及办理区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十八)负责区领导报刊的征订、收发工作。

分享到: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
粤ICP备12001664号网站标识码:4403040003 粤公网安备 44030402002541号 区政府行政执法投诉邮箱:ftfzb2017@szft.gov.cn 区政府及各行政执法部门行政执法监督投诉举报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