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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规范区机关大院非公务车过夜停放的通知

信息提供日期 : 2018-05-04 10:08来源 :

  关于规范区机关大院非公务车过夜停放的通知

区各单位

  根据《福田区机关大院车辆出入停放管理规定》,机关大院禁止非公务车过夜停放。近期,部分单位工作人员非工作时间长期将私家车停放在大院内,特别是在机关大院市政排水管网、视频监控升级改造等施工期间,过夜停放车辆数量大幅增多,严重影响了大院停车秩序

  为强化管理,维护大院正常秩序,保障公务、会务车辆以及机关工作人员、外来办事群众车辆停放刚性需求,根据《福田区机关大院车辆出入停放管理规定》,即日起,机关保卫科将对过夜停放的非公务车进行清理。接通知后,请各单位高度重视,积极做好解释工作,并告知本单位相关人员,严格控制非公务车辆过夜停放在大院。5月4日19时后,凡未向区机关事务局保卫科报备的非机关公务车辆不得进入区机关大院,私家车一律禁止在机关大院内过夜停放。确因工作原因或紧急、临时任务需要夜间停放车辆的工作人员,请向区事务局机关保卫科报备。规律性、阶段性夜间值班报备请填写《机关大院过夜停放报备表》(附后)通过协同网报区事务局保卫科(联系人:张存华,电话(分机):8528,临时性、紧急工作夜间停车报保卫科值班室(电话:0228)。报备车辆须服从安保人员引导规范停放,对不服从管理违规停放车辆的人员,我局将以《告知书》(详见附件)的形式通报所在单位并抄报区监察委。

  接下来很长一段时间,区机关大院还将陆续进行物业翻新、修缮,基础设施改造,环境提升等工程建设,为避免因为车辆乱停乱放影响施工进展,同时也避免在施工过程中损坏停放车辆,请大院内全体工作人员顾全大局,理解和支持施工建设和机关保卫科管理工作,遵守规定,服从管理,共同营造、维护好区机关大院良好工作、治安秩序。

  特此通知

  附件:1.《福田区机关大院车辆出入停放管理规定》

        2.《告知书》模板

        3.《机关大院过夜停放报备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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