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福田区公共机构节能“十三五”规划》听证意见的采纳情况公告
信息提供日期 : 2017-11-20 10:12来源 : 区机关事务局
为贯彻落实国家《国务院关于印发“十三五”节能减排工作方案的通知》《广东省节能减排“十三五”规划》《深圳市“十三五”节能减排综合实施方案》及相关要求,降低能源消耗强度、合理控制能源消费总量,促进高质量、可持续全面发展,完成深圳市下达福田区的减排目标任务,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规划。根据《广东省重大行政决策听证规定》的有关规定,福田区机关事务管理局于2017年11月14日上午公开举行了《规划》听证会听取意见,并在政府网站上向社会公开征求了意见。
听证参加人员对整体《规划》均无意见,大部分听证参加人提出对《规划》各个分工中具体数据需进一步细化。
针对上述意见,事务局予以采纳,《规划》拟进一步对节能减排目标任务分解,细化目标数据。
福田区公共机构节能领导小组
2017年11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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