听证会公告
信息提供日期 : 2017-10-11 15:08来源 : 区机关事务局
根据《福田区2017年法治政府建设指标工作》的通知,我局决定于2017年11月13日上午9:30在福田区机关大院综合楼五楼会议室对《福田区公共机构节能“十三五”规划》举行听证会。凡符合下列条件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要求参加听证会的可于2017年11月10日前向福田区机关事务管理局提出书面申请,我局将根据拟听证事项与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申请情况,指定听证会代表。
1、凡年满18周岁的本市户籍城乡居民,登记地在本区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均可申请或推选代表参加听证;
2、听证会代表应关注本区公共机构节能减排总体规划情况,并熟悉本区能源消耗情况的;
3、听证会代表一旦被指定,应当亲自参加听证;
4、听证会代表应忠于事实,实事求是地反应所代表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意见,遵守听证纪律,保守国家秘密。
参加听证人员的注意事项:
1、遵守会场秩序,不得随意走动,不得大声喧哗;2、未经听证主持人许可,不得中途插话;3、参加听证人员须提供有效身份证件,以法人或其他组织代表身份参加听证的,须提供单位介绍信。
特此公告。
福田区机关事务管理局
2017年10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