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变更机关工作人员工作证办理程序的通知
信息提供日期 : 2016-04-01 00:00来源 : 区机关事务局
根据我区相关工作安排,现将我区机关工作人员工作证办理程序进行调整(新表格见附件),具体程序如下:
一、用人单位填写申请表,并在人事编制系统自行打印纸质在编在职证明材料,申请表及在编证明材料由单位主要负责同志签字、盖章;
二、用人单位将申请表及在编证明材料交由两办审核、填写意见、盖章;
三、用人单位将材料交由区事务局负责制证。
附件:福田区机关工作证申请表(2016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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