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根据《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 深圳市财政委员会关于印发<深圳市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征收及返退(含散装水泥专项资金返退)操作细则>的通知》(深建字〔2016〕183号),提交《深圳市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返退申请表》、两金预缴款广东省非税收入(电子)票据、法人授权委托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