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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常维修金什么时候开始缴存?

时间 : 2017-05-04 00:00来源 : 区住房和建设局

  答:根据《深圳经济特区物业管理条例》第八十条:日常收取的专项维修资金由业主在交纳物业服务费时一并交纳,由物业服务企业按月存入物业专项维修资金专户,即由小区入伙后开始缴存日常维修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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