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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些情况下停发购房补贴?

时间 : 2015-12-31 00:00来源 : 区住房和建设局

  答:(1)申请人离职的(退休的除外),包括离开用人单位或劳动合同过期(如再次符合条件的,可申请发放); 

    (2)人才证书有效期届满的(如人才期末评估合格且符合条件的,可申请发放); 

    (3)人才认定文件被撤销的; 

    (4)申请人(地方级、后备级)户籍迁出深圳的; 

    (5)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享受本市购房优惠政策,或正在租住政策性住房的(如再次符合条件的,可申请发放); 

    (6)已领取广东省人才住房货币补贴且达到可领取的领军人才购房补贴上限的; 

    (7)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 

    (8)申请人被处以刑罚处罚不宜享受住房保障政策; 

    (9)其他违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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