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区部门网站 > 区住房和建设局 > 常见问题

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有超生子女行为的,是否可以申请轮候?

时间 : 2015-07-26 00:00来源 : 区住房和建设局

  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有超生子女行为,且提出轮候申请时已接受计生部门处理满15年的,可提出轮候申请。 

分享到: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
粤ICP备12001664号网站标识码:4403040003 粤公网安备 44030402002541号 区政府行政执法投诉邮箱:ftfzb2017@szft.gov.cn 区政府及各行政执法部门行政执法监督投诉举报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