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深圳国际交流学校项目房屋征收货币补偿方案》的公示
信息提供日期 : 2016-10-18 00:00来源 : 区土地整备中心
深圳国际交流学校项目已经市政府批准列入2016年土地整备计划,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国务院令第590号)、《深圳市房屋征收与补偿实施办法(试行)》(市政府令第248号)等相关法规,我区房屋征收部门编制了《深圳国际交流学校项目房屋征收货币补偿方案》(详见附件),现予以公示,公示期自2016年10月18日起至2016年11月16日止。
附件:《深圳国际交流学校项目房屋征收货币补偿方案》
深圳市福田区土地整备中心
2016年10月18日
联系人:李红芳,电话:0755-83596051
联系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新沙路2号国防大厦7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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