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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田区慢性病防治院房屋征收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服务招标公告

信息提供日期 : 2020-05-20 08:45来源 : 福田区城市更新和土地整备局

  根据《深圳市房屋征收与补偿实施办法(试行)》(市政府第292号令)规定,我局拟采购福田区慢性病防治院房屋征收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服务机构(以下简称本项目),对房屋征收范围内房屋征收的社会风险进行评估论证。

  本项目按照中标供应商实际投入服务人员和服务时间计取服务费用,但总费用不超过9.6万元。

  本项目采取公开招标,按照最低价中标原则确定中标单位。

  一、基本情况

  福田区慢性病防治院房屋征收项目已申请列入2019年度区财政承担的房屋征收项目,征收范围用地面积3063.91平方米,收回土地后用于区慢性病防治院重建工程。被征收房屋为原沙头医院宿舍,共有住宅19套,其中18套已完成了回购,剩余1套未完成回购需纳入征收补偿对象,建筑面积90.89平方米,套内面积81.92平方米。

  二、供应商要求

  本项目要求供应商具有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经验,即承担过不少于3个项目的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

  三、项目管理和技术(服务)要求

  (一)服务内容对征收房屋相关权利人的背景信息进行调查;对该征收项目进行实地察看和调研,开展问卷调查、访谈,进行数据整理和分析;进行政策研究、相关案例和文献研究;组织有关部门、专家学者(不少于5名)开展项目风险分析与评价;编制风险报告以及提供相关建议和风险防范措施。

  (二)工作成果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方案、论证规程、风险评估报告文件等,并通过区社会稳定风险评估主管部门备案。

  (三)技术力量具有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经验,应组建高级人员不少于2人、中级人员不少于2人、其他人员不少于3人的工作组,保障在服务期限内完成全部委托工作内容。

  四、商务需求

  (一)服务期限:20天。

  (二)服务地点:区慢性病防治院房屋征收项目现场,服务机构办公场所,其他场所。

  (三)报价要求:

  1、本项目服务费采用包干制,应包括服务成本、法定税费和企业的利润。由企业根据采购文件所提供的资料自行测算投标报价;一经中选,报价总价作为中选单位与采购人签定的合同金额,合同期限内不做调整;

  2、响应人的报价不得超过9.6万元,否则视为无效标。响应人应根据本企业的成本自行决定报价,但不得以低于其企业成本的报价投标;

  3、响应人的报价,应是本项目采购范围和采购文件及合同条款上所列的各项内容中所述的全部,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重复,并以响应人最终提出的总价为依据;

  4、响应人应先到项目地点踏勘以充分了解项目的位置、情况、道路及任何其它足以影响投标报价的情况,任何因忽视或误解项目情况而导致的索赔或服务期限延长申请将不获批准;

  5、响应人不得期望通过索赔等方式获取补偿,否则,除可能遭到拒绝外,还可能将被作为不良行为记录在案,并可能影响其以后参加政府采购的项目投标。各响应人在报价时,应充分考虑报价的风险。

  (四)付款方式:完成合同约定工作内容,提交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报告并通过甲方验收、项目征收资金拨付到位后20个工作日内支付80%,余款在项目审计或第三方审核机构审核后20个工作日内根据审计或审核结果支付。

  (五)违约责任:详细条款由服务合同约定。

  五、投标要求

  (一)投标截止时:2020年5月29日下午6时。

  (二)投标文件形式投标人必须将纸质投标材料置于贴有密封条的信封内,并在密封条上加盖骑缝公章。

  (三)投标文件送达地点:深圳市福田区新沙路2号国防大厦615室,林工,83221695,13631520976。

  (四)投标材料清单:营业执照、法人代表证明、法人代表身份证明文件、授权委托书、受托人身份证明文件、报价单、风险评估经验证明材料(不少于3个同类项目服务合同或其他证明材料)、承诺书(承诺按本说明文件要求的服务期限、服务内容、投标人报价)、联系人及联系方式以及其他相关材料,以上材料均需加盖公章。

  所有投标文件的扫描电子件刻录光盘1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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