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福田区住房和建设局关于《福田区2021年度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工作报告》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报告
信息提供日期 : 2023-01-09 10:58来源 : 深圳市福田区住房和建设局
根据区审计发来的《福田区2021年度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工作报告》(深福函﹝2022﹞131号)(以下简称《审计报告》)已收悉,根据《审计报告》要求,应于2022年1月10日前报告整改完成情况。针对审计查出问题,我单位高度重视,按照审计处理意见和建议逐一对照,积极整改,现将整改情况报告如下:
一、总体情况
区住房建设局领导高度重视本次审计意见,切实担负起审计整改的主体责任,以有效的措施不折不扣地落实整改。
1.坚持整改目标不变,增强日常履职工作的责任意识,加强督促检查,巩固整改成果,目前《审计报告》查出的3项问题,我局已整改完成2个,另一个不属我局主体责任。
2.建立健全长效机制,突出制度建设。在深入整改的同时更加注重预防,以发现问题为导向,加强制度建设,巩固整改成效,防微杜渐,早发现、早提醒、早纠正,防止小问题变成大问题。
二、审计查出问题整改落实情况
(一)关于《审计报告》附表第3项(已完成整改)
第3项审计问题“2021年我区共收到一般公共预算上级转移支付490,317万元。但区财政局及相关单位未在预决算报告中对财政转移支付安排、执行情况进行说明及向社会公开转移支付的具体管理使用情况。”
我局2021年上级转移支付资金共3笔,分别是南华村棚改项目资金5,321万元;住房租赁市场发展项目资金2笔,分别是200万和700万元。我局已根据《深圳市上级专项转移支付管理办法》第四十二条“信息公开”要求,于1月9日在部门网站上公开了转移支付的具体管理使用情况。
(二)关于《审计报告》附表第50项(已完成整改)
第50项审计问题“根据《深圳市2021年度建设用地供应计划》,2021年度全市计划通过旧住宅区改造供应居住用地81公顷,其中福田区计划完成21公顷,但我区针对该供应事项实际完成率为零。主要原因是南华村和华富北片区棚改项目未能如期完成土地出让。”
1.已完成南华村棚户区改造项目土地出让。2021年5月27日,区活力城区建设指挥部工作会议明确,南华村棚改项目规划的学校和市政路工程由区政府投资建设。2021年6月16日,区政府批复了《福田区南园街道南华村棚户区改造项目专项规划》审批情况的通知。2021年8月23日,区活力城区建设指挥部工作会议明确,将南华村棚改项目名称变更为“福田区南园街道南华村棚户区改造项目”。2021年9月27日,南华村棚改项目实施主体根据相关纪要完成了社会投资备案证建设内容变更。
2022年5月27日,区住建局与南华村棚改项目实施主体签订《福田区南园街道南华村棚户区改造项目实施监管协议》。2022年8月1日,南华村棚改项目取得建设用地方案图。2022年8月26日,区住建局与南华村棚改项目实施主体签订《福田区南园街道南华村棚户区改造项目实施监管协议之补充协议一》,明确人才房和保障房部分房屋产权定性为可售型共有产权住房。南华村棚改项目实施主体于2022年8月24日向区更新局提交《福田区南园街道南华村棚户区改造项目土地使用合同书申请》,10月28日完成土地使用合同书签署工作,现已完成2022年度南华村棚改项目建设用地供应。
2.关于华富北片区棚户区改造项目土地出让情况
(1)专项规划情况。华富北片区棚户区改造项目(以下简称“华富北项目”)已于2021年11月12日至12月公示专项规划草案,期间收到业主大量反馈意见,区政府随后根据业主意见组织专班开展项目专项规划草案调整工作,同时,华富北片区棚改项目已启动建筑物拆除以及产权注销。项目专项规划(草案)调整后已于2022年6月6日至7月5日再次公示征求意见。公示期间收到大量业主反馈意见,目前区更新局组织相关单位及专业团队对反馈意见进行汇总、梳理并研究,通过公众号释疑、现场接待、电话沟通、业主见面会以及评议会等方式做好与业主的沟通解释工作。2022年12月22日,华富北专项规划方案已通过市城市规划委员会法定图则委员会2022年第62-63次会议审议。
(2)产权注销情况。截至今华富北项目共73栋建筑,已完成57栋建筑物拆除工作,需待房屋拆除后,才能进行不动产权证书注销工作。
(3)征收所需时间。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国务院令第 590 号)以及《深圳市房屋征收与补偿实施办法(试行)》(深圳市人民政府令第 342号)有关规定,项目专规通过审批后,根据规划选址确定征收范围,确认后可发布征收提示,启动项目征收工作,作为前置条件需完成征收方可用地出让。
(3)根据《深圳市2022年度建设用地供应计划》,华富北棚改项目已调出用地供应计划,2022年度无需进行用地出让,该项已整改完成。
(三)关于《审计报告》附表第55项(不属我局主体责任)
第55项审计问题“我区6个房建类工程项目未规划验收便直接投入使用,存在一定使用安全风险。其中包括5个学校建设项目与1个体育设施类项目。未验收主要原因有政府投资项目急需使用未履行规划验收程序、未按图施工或超规划建设导致验收不通过等方面。”
上述6个项目包括学校建设项目5个,分别为深圳实验幼儿园园舍改造工程,梅丽小学拆建教学综合楼工程,梅香学校(梅园学校)建设工程,深圳国际交流学习项目和福田外国语学校小学部(侨香小学)建设工程;体育设施类项目1个为市体工大队笔架山训练基地。经我局下属单位质安中心核查,深圳国际交流学校项目已竣工验收并出监督报告(监督编号:2019-0018)。梅丽小学拆建教学综合楼工程(监督编号:2019174)、梅香学校(梅园学校)建设工程(监督编号:2019106)、福田外国语学校小学部(侨香小学)建设工程(监督编号:2019051)3个项目未出监督报告。深圳实验幼儿园园舍改造工程未查到相关信息、市体工大队笔架山训练基地不属于福田区监督项目。
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二章第十六条规定,“建设单位收到建设工程竣工报告后,应当组织设计、施工、工程监理等有关单位进行竣工验收”。竣工验收的责任主体在建设单位,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依法对建设单位组织的竣工验收实施监督。对未进行竣工验收监督、未出监督报告的3个项目,责任为建设单位,由建设单位组织验收,整改单位也应为建设单位,而非住建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