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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强制执行催告书

信息提供日期 : 2023-07-11 18:09来源 : 深圳市福田区住房和建设局

文号:202307002

  名称:深圳高登来恩电子技术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618912415T

  法定代表人:姚如忠

  住所:深圳市龙华区观澜街道新澜社区观光路1303号鸿信工业园2号宿舍101

  因你公司购买福田保税区桂花路南福保桂花苑2栋C座204号企业人才住房后,将企业注册地址迁出福田区。本机关依据《2008年度福田区企业人才住房管理办法》第六条第八款“若发现企业违反本办法第六条第(七)款的承诺,可责令企业在指定时间内整改,否则企业住房办公室有权委托区建设局将出售的房产回购”的规定,于2022年10月31日对你公司作出202210-015号《深圳市福田区住房和建设局关于回购企业人才住房的决定书》,决定解除与你公司签订的关于福田保税区桂花路南福保桂花苑2栋C座204房的《福田区企业人才住房购买合同》[合同号:深福房企人字(2009)第00354号],收回该套住房,退还购房款项。该决定于2022 年12月6日进行公告送达,于2023 年1月5日公告期满,送达你公司,而你公司至今未腾空上述所购住房(结清水、电、燃气等费用),并到本机关办理退房手续。

  现催告如下:

  1.请你公司于收到本催告书之日起十日内履行上述义务;如对履行该义务有陈述、申辩意见,请在该期限内向本机关提出。

  2.如无正当理由,逾期仍不履行该义务的,本机关将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因联系不到你公司,通过其他送达方式无法送达。我局现依法向你公司公告送达《行政强制执行催告书》(文号:202307002)。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

  联系人:黎工

  联系电话:0755-82918949

  单位地址:福田区福民路123号区委大楼2717房

深圳市福田区住房和建设局

 2023年7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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