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区部门网站 > 区住房和建设局 > 通知公告

深圳市福田区住房和建设局关于《福田区沙头街道车公庙泰然工业区第一更新单元城市更新单元规划修改(草案)》的公示

信息提供日期 : 2024-07-10 12:47来源 : 福田区住房和建设局

  福田区沙头街道车公庙泰然工业区第一更新单元城市更新单元于2013年9月取得城市更新单元规划批复,于2016年6月、2023年9月及2023年12月取得更新单元规划修改批复,现拟对已批城市更新单元规划进行修改,该规划修改(草案)已经深圳市福田区住房和建设局局长办公会审查通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深圳市城市更新办法实施细则》以及《深圳市拆除重建类城市更新单元规划审批规定》等规定,现将规划修改事项予以公示。

  一、项目概况及规划修改内容    福田区沙头街道车公庙泰然工业区第一更新单元城市更新单元位于福田区沙头街道香蜜湖路与泰然四路交汇处,本次修改内容如下:

  (一)01-02地块9500平方米地下商业建筑面积修改为办公,修改后01-02地块规划容积159250平方米,其中商业20000平方米、办公121750平方米、地下商业14500平方米、公共配套3000平方米;02-02地块规划容积200200平方米,其中产业研发用房143000平方米(含创新型产业用房10850平方米)、商业41000平方米、地下商业16000平方米、公共配套200平方米。

  (二)01-02地块停车位数量由300个修改为500个,02-02地块停车位数量由720个修改为780个(含151个公共停车位)。

  (三)01-02地块、02-02地块的裙房建筑覆盖率由“依《深标》予以核定”修改为“≤65%”。

  (四)01-02地块、02-02地块的绿化覆盖率由“35%”修改为“≥20%”。

  (五) 01-02地块北侧二级建筑退线由“36米”修改为“可结合建筑设计方案深入研究论证确定,具体以下阶段行政许可为准”。

  (六)在满足市政管线、工程地质、结构安全等前提条件下,允许01-01地块与01-02地块、02-01地块与02-02地块之间的地下空间零退线。

  (七)公共空间控制由“更新单元范围内须提供不小于5400平方米的公共开放空间,公共开放空间规模不得减少,其边界在下阶段设计可以微调,地面公共开放空间宽度不得小于15米,且露天部分面积不得小于总面积的50%,其位置可结合具体设计在下阶段设计微调”修改为“更新单元范围内须提供不小于5400平方米的公共开放空间,其边界和位置可在下阶段设计中确定,但面积不得减少,具体方案可结合屋面进行设计。   (八)01-02地块、02-02地块内部“地下公共人行通道”修改为“地下人行通道”;01-01地块与01-02地块、02-01地块与02-02地块、01-02地块与02-02地块之间设置地下公共人行通道连接;01-02地块东侧、北侧设置地下公共人行通道与车公庙轨道站点、深铁置业大厦连接;02-02地块东侧、南侧预留地下公共人行通道接口与轨道站点及南侧项目连接。地下人行通道的位置可在下阶段设计微调,设计需满足《深圳市城市规划标准与准则》《深圳市建筑设计规则》及相关规范要求,需在公共交通运营时间段内免费向所有市民开放。

  (九)取消01-02地块、02-02地块地面公共人行通道。

  (十)取消01-02地块东侧、北侧和02-02地块东侧、西侧空中公共人行通道;01-02地块与02-02地块之间设置空中公共人行通道连接;允许01-01地块与01-02地块、02-01地块与02-02地块之间设置空中公共人行通道连接;01-02地块西侧、02-02地块南侧预留空中公共人行通道接口与西侧、南侧项目连接。

  (十一)公共人行通道控制由“地下公共通道宽度不得小于9米,地面人行通道宽度不得小于6米,空中通道宽度不得小于4.5米,其位置可在下阶段设计微调”修改为“公共人行通道及接驳口的具体位置可在下阶段设计中确定,设计需满足《深圳市城市规划标准与准则》《深圳市建筑设计规则》及相关规范要求,不同地块间的公共人行通道由先期实施项目负责预留接口条件,后期实施项目负责建设”。

  (十二)垂直交通控制由“垂直交通数量不得减少,但其位置在下阶段设计可以微调”修改为“垂直交通数量不得减少,可结合建筑布局确定建设形式,其具体位置可在下阶段设计中确定”。

  (十三)骑楼控制由“车公庙片区包括本项目在内的各种模式更新项目临街及临公共空间界面除经批准采用其他遮蔽措施外,原则上均应配置骑楼,骑楼净宽不应小于3米,净高不应小于4.5米”修改为“01-02、02-02地块临街界面应设置骑楼、挑檐、雨棚等形式遮蔽空间来满足行人遮风避雨的慢行需求,其具体位置、形式应与周边城市景观相协调,设计须满足《深圳市城市规划标准与准则》《深圳市建筑设计规则》等相关规范要求”。

  二、公示地点

  (一)现场展示

  1.深圳市福田区住房和建设局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新沙路2号国防大厦八楼

  2.项目现场

  地址:泰然六路泰然科技园206栋1楼

  (二)网上展示

  深圳市福田区住房和建设局(官网)

  (三)媒体展示

  深圳商报

  三、公示时间

  为期7个自然日,自2024年7月11日至2024年7月17日止。

  四、意见反馈

  (一)公示期间对该规划修改(草案)有意见或建议的,请以书面形式反馈,截止日期为2024年7月17日,逾期视为无异议(如邮寄,以邮戳日期为准);

  (二)个人反馈的,需附个人地址、身份证复印件、联系方式;

  (三)多人共同反馈的,需附每个反馈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地址和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地址、联系方式;

  (四)单位反馈的,需附单位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地址、联系方式。

  五、联系方式

  深圳市福田区住房和建设局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新沙路2号国防大厦812室

  联系人:李工,电话:0755-23947305

  六、版本声明

  本次公示的城市更新单元规划修改仅为草案,最终成果以政府批件为准。热忱欢迎广大市民和社会各界人士踊跃参与,并提出意见或建议。

  特此公示。

  附件:1.公示文件1.jpg

             2.公示文件2.jpg

  深圳市福田区住房和建设局

  2024年7月10日


分享到: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
粤ICP备12001664号网站标识码:4403040003 粤公网安备 44030402002541号 区政府行政执法投诉邮箱:ftfzb2017@szft.gov.cn 区政府及各行政执法部门行政执法监督投诉举报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