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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福田区住房和建设局关于《2023年福田区城市更新单元计划第四批计划》的补充公告

信息提供日期 : 2024-12-13 12:03来源 : 福田区住房和建设局

  《2023年福田区城市更新单元计划第四批计划》经区政府批准,于2023年12月12日完成计划公告。现《2023年福田区城市更新单元计划第四批计划》中福田区沙头街道文化创意园城市更新单元计划调整已经区政府审批通过,特予以补充公告。

  公告地点:

  一、现场展示

  深圳市福田区沙头街道文化创意园先龙大厦308栋

  二、网上展示

  (一)深圳市福田区政府网站(官网)

  (二)深圳市福田区住房和建设局网站(官网)

  三、网上展示

  深圳商报

  附件:福田区沙头街道文化创意园城市更新单元拟拆除范围示意图

深圳市福田区住房和建设局

2024年12月13日


《2023年福田区城市更新单元计划第四批计划》一览表

编号

辖区

街道

单元名称

申报主体

拟拆除重建用地面积

备注

1

福田区

沙头街道

福田区沙头街道文化创意园城市更新单元

深圳市福田区政府物业管理中心

43111.8

平方米

① 拟更新方向为居住用地、商业用地等功能。

② 拟拆除用地范围内落实用于城市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或其他城市公共利益项目总用地面积应当大于3000平方米且不小于拆除范围用地面积的15%。

③ 在更新单元规划阶段按规定落实深圳市城市总体规划等相关法定规划的管控要求。

④ 更新单元计划有效期2年,自2023年12月12日起至2025年12月11日止。

特别提示:

1.本表所列的城市更新单元须按照城市更新相关政策完成城市更新单元规划编制及项目实施主体确认等工作后方可实施开发建设。

2.本表所列“申报主体”仅为城市更新单元计划调整的申报主体,项目实施主体须依据城市更新政策规定的条件及程序进行确认后产生。

3.在本表所列的计划有效期内,更新单元规划未获市政府或其授权机构批准的,更新单元计划失效。

4.本表所列城市更新单元的规划建设要求在城市更新单元规划审批过程中予以确定,除满足本表所列要求外,还应满足法定图则等上层次规划关于交通、市政、公共配套设施的建设要求和城市更新政策中公共利益项目等用地的移交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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