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福田区住房和建设局关于租赁市场房源用作公共租赁住房的征集通告
信息提供日期 : 2025-07-25 16:49来源 : 深圳市福田区住房和建设局
为积极构建“保障+市场”住房供应体系,遵循“市场化”和双方自愿原则,我局拟开展租赁市场房源用作公共租赁住房工作。现向深圳市域征集房源用作公共租赁住房的项目,相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房源征集范围及条件
(一)征集范围
深圳市(不含深汕特别合作区)范围内(除福田、罗湖、南山、大鹏新区)的住宅、商务公寓、配套宿舍等居住用途房源。
(二)房源条件1.交通便利。距离福田区单程车程不超过1小时,项目步行到地铁、公交站点20分钟左右。
2.规模合适。优先整栋或整单元未销售、可独立管理、交付时达到基本硬装入住条件的楼栋,原则上单个项目房源不少于200套。
3.交付时间合适。原则上以签订房源租赁合同为起始时间,三年内交付。
4.户型面积合适。原则上项目(房源)主力户型面积应满足50平方米以内要求,最大70平方米左右。
5.手续齐全。房源应具有合法产权且产权清晰,同时满足建筑结构安全、消防安全和地质安全条件,房源单位对房屋安全负责。
6.租赁周期合适。房源应承诺租赁时间基本满足9年,原则上不少于6年。
7.核查明确往年未被纳入市公共住房信息平台、市住房租赁监管服务平台管理的项目。
二、受理时间和方式征集期限:自通告自发布之日起至2025年11月30日止。
有意愿且符合条件的房源单位可以向我局提交申报表(见附件)及相关材料,欢迎社会各界通过邮件、来信等方式,积极向我局推荐合适房源。
联系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民路123号区机关大楼27楼
联系方式:0755-82918180
邮件:js@szft.gov.cn
附件:福田区保障性住房筹集项目申报表
深圳市福田区住房和建设局
2025年7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