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福田区住房建设和土地整备事务中心关于变更保障性住房租金托收主体的公告
信息提供日期 : 2025-08-15 14:46来源 : 深圳市福田区住房和建设局
根据机构改革有关精神,设立深圳市福田区住房建设和土地整备事务中心,原深圳市福田区住房事务中心需按规定进行注销登记。为确保保障性住房业务顺利开展,自2025年9月1日起,租金托收主体由原深圳市福田区住房事务中心变更为深圳市福田区住房建设和土地整备事务中心,其他合同约定事项不变。
此前,各承租人与深圳市福田区住房和建设局或深圳市福田区住房事务中心签订的《银行托收委托书》继续有效。深圳市福田区住房建设和土地整备事务中心将做好原银行托收协议权利义务承接,继续按照《租赁合同》要求每月10日至15日(逢节假日顺延)通过银行划款托收承租人的租金。
深圳市福田区住房建设和土地整备事务中心
2025年8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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